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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的通告

时间:2022-09-07 09:17:4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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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

VIB车用汽油的通告

清府〔20223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B车用汽油的通知》(粤府函2022159)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VIB车用汽油。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VI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是指VI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1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气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

二、202311日起,我市全面供应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市内销售低于国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生产企业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形成生产B车用汽油的能力,9月1日起生产B车用汽油,10月1日起向清远市内全面提供B车用汽油。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销售企业自2022年9月1日起逐步有序置换B车用汽油。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必须20221231前全部完成国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

    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做好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综合整治,密切关注油品标准和质量状况,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群众发现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质量、计量和价格等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九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2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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