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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远市无非法集资县(市、区)认定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4-12-09 16:02: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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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远市无非法集资单位申报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分别对新申报清远市无非法集资单位的县(市、区)及2022年已认定为无非法集资单位的县(市、区)进行了核查复查工作。

  经核查复查,并经市政府同意,继续认定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等4个县(市、区)为无非法集资县(市、区)。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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