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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许可决定书》实行电子证照的通告

时间:2024-12-25 16:34: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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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已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电子证照接入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07月23日起,在清远市范围内实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电子证照,纸质证照依旧保留,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电子证照可通过清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查询下载、出示和核验。

  三、原有纸质证照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附件: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文件


   清远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冯诗蕊,电话:337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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