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五十四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向中共英德市党委、英德市人民政府反映。
受理电话:0763-2225110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五十四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向中共英德市党委、英德市人民政府反映。
受理电话:0763-2225110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