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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发布2023年第1号林长令:全面实施绿美阳山生态建设工作

时间:2023-03-23 11:17:43 来源:阳山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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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山县委书记、县第一林长邓菲和县长、县林长罗振宇共同签发了2023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实施绿美阳山生态建设工作的令》(下称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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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令明确提出,2023年,全县要确保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5088万亩、新造林抚育提升1.4499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9万亩。迅速、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的意见》及《中共阳山县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阳山生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使命感,全力推动绿美阳山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各部门一要迅速全面启动任务建设。按照《决定》、《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绿美阳山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和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二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林长制,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作用,强化“一长三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机制,对标《决定》和《意见》要求,结合全县实际,高水平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且有一定规模,以利于辐射带动。

  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鼓励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绿美阳山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奖代补、先造后补、以工代赈,完善造林项目管护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绿美阳山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将绿美阳山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范畴。各级林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按时完成林长巡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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