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摩托车司机行驶至偏僻路段时
乘客突然晃动,从而使摩托车驾驶不稳
导致另外一名乘客摔倒在地并因此“受伤”
经医生拍片检查,受伤部位手指“骨折”
摩托车司机最后只能给予“伤者”赔偿……
这样的“套路”,你是否听过?
日前,清远市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了对打击碰瓷犯罪团伙的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1人为网上在逃人员),打掉犯罪团伙3个,初步核破案件30余宗,涉案价值达40余万多元。
案例:摩托司机载客摔倒 乘客“骨折”索赔1.9万
在清远生活的黄先生平时主要靠骑摩托车载客贴补家用。今年2月,黄先生在清城区一乡镇搭乘了两名男子。由于两名男子要去的地方较为偏远,路况不好,在通过颠簸路段时,行驶不稳导致其中一名男子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摔倒在地后,男人称其手指受伤了,需要到医院检查。黄先生见状,只能陪同其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名男子手指骨折了。
为此,该名男子要求黄先生赔偿1.9万元。经过协商,黄先生最终赔偿了该男子4500元。事后,黄先生回想起在行驶中是其中一名男子用手故意晃动了一下摩托车的尾部,另外一名男子才摔倒,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黄先生报警求助。
接报后,市公安局通过对近期案件的梳理,发现除了清城,我市佛冈、连南也出现了类似的事件,办案民警分析背后可能隐藏着犯罪团伙,对此,市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小组通过侦查发现,发生在清城区的事件为新型“碰瓷”案件:两名男子选择乘坐出租摩托车去一些路段崎岖的地方,然后在经过崎岖路段时故意摇晃摩托车,导致车辆不稳继而摔倒。而摔倒在地的男子事前就已经把自己的手指弄伤至骨折,最终以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为由对出租摩托车司机进行诈骗索赔,从而实施犯罪。
专案小组还发现,在清城、佛冈、连南发生的碰瓷案件中,都是通过团伙作案,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假象实施诈骗,但诈骗手法并不一样。于是,专案小组判断有多个犯罪团伙,并展开进一步侦查。
4月17日凌晨6时,收网时机成熟,在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统一指挥下,我市公安机关对碰瓷犯罪团伙展开了统一收网行动。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1人为网上在逃人员),初步核破案件30余宗,涉案价值达40余万多元。
清远公安提醒
1.广大市民群众自身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能让自己最大程度规避这种碰瓷诈骗的侵害,如若遇到此类诈骗,第一时间要报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置,这样才不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2.建议有条件的车主最好安装行车记录仪,对于部分交通事故来说,不管是发生交通意外或者是碰瓷诈骗,它都是一个有利的证据。
3.遇事不要冲动,首先要保持冷静理智,第一时间报警,因为对方都是希望私了,报警首先在心理上是对对方的一种威慑。
4.遇到有车辆在自己前方缓慢行驶并有意压低后方行驶车辆速度时要引起警惕,可能有人想借故引起交通事故,这时更要小心行驶不要和前车斗气,必要时,在确保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停下车观察对方意图,发现苗头不对立即报警。
5.万一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使用自己或者自己信任的人的手机进行报警,切记不可让对方或者是附近自称的某某保险公司的人帮忙报警,因为很大这些自称某某保险公司的人很大可能性也是“碰瓷”同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