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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成功打掉一农村涉黑组织

时间:2018-07-10 04:05:1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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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某村委会,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一案的经过,肯定了我市警方的努力和成绩。
 
案情
 
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的涉黑组织长期横行乡里
 
  2016年,省公安厅接到相关群众举报线索后,指令我市公安局开展核查。我市公安机关通过对涉黑涉恶线索研判发现,在清城区龙塘镇某村委会一带活跃着一个以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清远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侦查发现,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由于案情重大,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公安部、省公安厅和清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案汇报,要求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为了尽快侦破该案,专案组派出专人分赴广东省内各地市及湖南、广西、上海、新疆等省区市,调查20余家涉案企业,逐步查清了该涉黑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及犯罪活动特点规律,掌握了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的大量证据和线索,为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4月2日凌晨1时许,在部、省、市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局集结精干警力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包括陈某辉、陈某金在内的主要组织成员,查处涉案村干部7名,扣押涉案车辆10余辆,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超过3亿元人民币。
 
  案件成功收网后,当地群众自发在街头打横幅感谢清远公安铲除陈某辉犯罪团伙,寄感谢信给公安机关及各级领导,表达心中的喜悦和感激之情。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深挖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奖励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奖励20万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启动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各项措施,对涉黑恶违法行为展开了打击。
 
  根据清远政法机关《关于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各种恶势力犯罪、各类霸头等八方面黑恶势力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
 
  同时,为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对于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或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的,只要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犯罪案件、追究黑恶犯罪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我市将根据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其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00至20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市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查证属实,有关人员被逮捕的保护伞线索,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经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奖金。市民群众若在清远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请马上拨打清远市公安局:0763-110举报。其他举报电话:清远市扫黑除恶办:0763-3380515;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0763-12368;清远市人民检察院:0763-12309;清远市司法局:0763-3379921;电子邮箱为qysshb20@163.com;来信可寄清远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是511500。来访可到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远市政府国际会展中心三楼303扫黑除恶办公室
 
  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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