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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系统立功了! 男子冒充驾驶人现场“消分”被识破

时间:2019-06-13 08:33:0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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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现场处理一起违法业务时,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比对,发现其相貌、年龄与违法驾驶人的信息并不相符。2019年6月11日,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怀疑男子涉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并顺腾摸瓜揪出了一名非法中介。这是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5月15日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查获的首例非法买卖驾照分数案件。

  男子冒充“驾驶人”被“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6月11日9时许,一名男子来到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超速记6分、罚款150元的违法业务,并自称是小型轿车驾驶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与其证件及人员信息进行对比,窗口工作人员发现男子相貌、年龄与违法驾驶人的信息并不相符。

  “根据我们多年的工作经验,加上现场一些询问,眼前这个男子很可能是帮忙‘消分’的。”意识到情况不对,窗口工作人员马上通知了办案民警到场处理。随后,办案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男子曾某辉今年34岁,是江西抚州人。根据曾某辉供述,他通过一名非法中介赖某杰实施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违法行为。办案民警根据其供述,顺藤摸瓜,并于当天下午5时许,在清城区龙塘镇将赖某杰抓获,经询问,赖某杰对充当非法中介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曾某辉、赖某杰因提供虚假证言被清城交警大队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清城区所有终端机也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

  为有效遏制“买分卖分”现象,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5月15日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与出示证件一致方可处理交通违法。

  清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江小彦介绍,此前,自助终端机没有安装识别系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窃取了市民的身份证以及驾驶证信息后,帮需要消分的驾驶人在终端机上进行刷卡缴付罚款并消掉罚分,交管部门也多次接到群众报警投诉,“现在我们所有的终端机也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必须人证一致,将有效打击盗分、买卖分行为。”

  江小彦表示,交警大队将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打击非法中介“顶包”现象,针对任何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的行为保持严厉打击态度。接下来,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买卖驾照分数现象。

  对此,她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买分卖分活动,否则一经查处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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