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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一年接报超1300宗!清远公安按下“静音键”

时间:2021-12-24 10:23: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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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清远市公安局

召开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例会

通报今年以来

清远市公安机关在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

规范受案立案、维护群众权利”

工作中严格规范涉民事领域警情处置

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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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安严格规范涉民事领域警情处置

有关措施

(一)依法立案追责高空抛物,引导社会正向价值观

今年以来,清远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受理高空抛坠物类刑事、行政案件共37宗,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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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打击散布个人隐私违法行为,净化社会风气

近年来,个人隐私、个人信息被散布、侵犯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干扰了群众正常生活,对社会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清远公安规范处置侵犯公民隐私类警情,迅速调查,全面客观取证,今年依法受理此类案件80余宗,重拳出击肃清污浊之流,坚决保护公民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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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处置噪声扰民类警情,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经统计,清远市公安机关今年以来接报的涉噪声扰民类警情1300余宗。针对此类警情,清远公安通过制定落实噪声扰民类案件办理的执法指引,明确以下情形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一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二是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三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四是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五是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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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安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清远治安的长久稳定,忠实履行好新时代的使命和任务,使清远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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