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型轿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
由南往北行驶时
车辆右后轮突然爆胎
导致车辆失控
碰撞中央水泥隔离带后停于第一车道
碰撞发生后
该车驾乘人员不仅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而且还继续在该车道上停留
检查车况
高速公路一大队值班警员
多次电话引导后
驾驶人及3名乘客
紧急撤离至应急车道
但其中1名乘客
仍在车后座寻找掉落的手机
一辆从后方驶来的车辆因避让不及
与事故后停于第一车道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造成该小型轿车乘客彭某受伤
由于救治及时
伤者无生命危险
二次事故猛于虎
此次事故中
伤害原本可以避免
正是因为对“二次事故”掉以轻心
才导致了伤害的发生
是经常被大家忽略的隐形杀手
相比第一次事故
伤害往往更大
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也更加严重
预防“二次事故”
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打开双闪灯:当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车靠边: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并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
人撤离:将车辆及安全警示工作妥善处理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即报警:立即拨打110或122(高速公路12122)报警求助,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情况简单描述。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道路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
相关人员应快速撤离现场
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停留
以免受到“二次事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