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渠道
满足广大市民的用证需求
清远市公安局
开设户政业务国庆专场服务活动
一起来看看吧~
身份证业务、户籍业务、居住证业务等户政业务事项。
(点击图片可放大)
服务时间:10月1日、10月2日每天8:30—12:00。
(一)现场办理。请有办理需求的市民朋友提前计划好时间,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准备好有效身份证等办理业务所需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申办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扫码查看户政高频事项办事指南)
(二)线上办理。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广东省户籍居民,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在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进行全程网办。(具体操作可查看《通过粤居码可线上自助办理身份证换补领啦!》)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具体操作)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
(二)线上办理。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广东省户籍居民,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在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进行全程网办。(具体操作可查看《通过粤居码可线上自助办理身份证换补领啦!》)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具体操作)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需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以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等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