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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6月市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5-07-31 02:43:50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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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好每年的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提高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今年1-6月,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15〕83号)文件精神,对涉及本单位的民生实事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盯紧目标任务,层层细化责任,抢抓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工作。

  今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共有26项具体工作任务,至6月底,“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5项工作任务”、“提高教育经费补助标准的4项工作任务”、“增强城乡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的2项工作任务”、“建立系统全面的清远北江干流和各中小河流的水质监控体系工作任务”、“完成市域国省道333公里路面改造工作任务”及“开工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的2项工作任务”等15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剩余11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一)各县(市、区)人均城镇、农村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从333元"月和147元&月提高至374元/月和172元/月。

  1、进展情况:已完成。到6月底,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制定和落实201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并已按《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5〕51号)要求按更新至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

  (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1、进展情况:已完成。到6月底,全市各县(市、区)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均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各县(市、区)均已执行并对文件生效之时登记在册的五保户从2015年1月起予以补发。

  (三)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水平从1150元/月提高到124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从700元/月提高到760元/月。

  1、进展情况:已完成。从2015年1月起,我市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标准为124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为760元/月。

  (四)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934元/年提高到1556元/年。

  1、进展情况:已完成。各县(市、区)及时调整了辖区医疗救助政策,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清城区对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达到了80%。目前全市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954元。

  (五)全市残疾人生活津贴从60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重残护理补贴从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各县(市、区)预测上报人数于2015年1月8日把省补贴的残疾人生活津贴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区)。二是根据各县(市、区)预测上报人数于2015年4月2日把省补贴的重残护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区)。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辖区内进行公示。二是将省级下达资金及市、县级配套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或监护人)手中。

二、提高教育经费补助标准和为农村小学班级及教学点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六)为全市农村小学及教学点班级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班班通”项目。

  1、进展情况: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设计、批复等工作。6月17日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方案,建设540个多媒体平台,每个平台配置笔记本电脑、55寸电视机,无线wifi覆盖办公区域,网络信息点、电视机架及布线安装培训等。

  2、下步推进计划:拟写采购需求书,进行项目的招投标。

  (七)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4生/年,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生/年。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2015年春季学期的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计按新标准落实到位。

  2、下步推进计划:2015年11月前将秋季学期免费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八)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不低于每年6000元。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2015年春季学期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新标准落实到位。

  2、下步推进计划:2015年12月前将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拨到学校。

  (九)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生/年。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大部分县区已经发放给学生,个别地区及学校正在组织发放。

  (十)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2500元提高到3000元/生/年。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级财政,大部分县财政已将资金全部下发,个别县正在走流程下发到学校中。

三、免费为农村贫困妇女提供乳腺癌、宫颈癌检查服务

  (十一)为我市户籍35-64岁已婚农村贫困妇女(含特困低保妇女、农村单亲特困母亲、病残妇女、病残家庭妇女)免费开展“两癌”检查服务。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动员、宣传等前期工作。一是市妇儿工委、市卫生和计生局、市妇联于3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免费为农村贫困妇女筛查乳腺癌、宫颈癌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3-5月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登记工作。三是4月21日举办了“免费为农村贫困妇女筛查‘两癌’项目启动仪式暨业务培训”活动。四是6月11日到清新区龙颈镇开展首场检查活动。

  2、下步推进计划:6月至10月由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医疗力量到7个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对本市户籍64岁以下已婚的1.6万农村贫困妇女进行免费筛查工作,当地妇联组织贫困妇女集中接受免费筛查。

四、增强城乡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

  (十二)培训技能人才,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晋升培训20000人次以上。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截止6月30日,全市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16050人,完成全年培训25000人任务的64.2%。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推进就业和培训政策宣传往村居延伸。二是推进在岗职工培训。三是推进电商培训。四是加强对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五是完善鉴定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鉴定管理流程,加强鉴定质量管理。

  (十三)扶持创业人才,组织创业培训2500人,扶持创业1000户,带动就业5000人。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截止6月30日,全市组织创业培训1826人,完成全年培训2500人任务的73.1%。扶持创业1543人,完成任务的154.3%;带动就业3875人,完成任务的77.5%。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推进培训政策宣传往村居延伸。二是推进电商培训。三是加强对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四是完善鉴定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鉴定管理流程,加强鉴定质量管理。五是积极做好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五、提升全市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十四)在全市完成硬件升级改造的县城以上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和落实食品日常巡查监管等制度,设置检验检测室,安排专门人员对入市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对检测合格的食品准予上市,不合格的食品予以退市。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提升“两化”方案的制订工作。一是成立了清远市“两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责任制度。二是5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清府办〔2015〕29号)。三是6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订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食品安全“两化”建设工作。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深入各建设单位开展“两化”建设督查工作。二是定期联合市相关部门开展“两化”建设督查工作。三是重点突出开展农贸市场及其周边、超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六、建立系统全面的清远北江干流和各中小河流的水质监控体系

  (十五)增设北江流域监测断面,提升水质监测水平。

  1、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11月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清远市北江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4〕176号)。二是2015年1月起正式对相关河流湖库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全市共设立监测断面56个,监测断面完成率为100%。三是第一季度全市总监测的43个河流断面中,水质达标占72.1%;总监测的13个湖库断面中,水质达标占61.5%;第二季度全市总监测的43个河流断面中,水质达标占69.8%;总监测的13个湖库断面中,水质达标占46.2%。

七、全面消灭市域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大修333公里;完成500公里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和100座县乡公路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

  (十六)完成市域国省道333公里路面改造任务。

  1、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截止6月底,已完工15条里程约317.31公里。其中,已完工12条里程176.1公里、其余3条已完成进度90%,约141.21公里。

  2、下步推进计划:加快未完成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做好已完工项目收尾各项工作。

  (十七)完成5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任务。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235.82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任务,预计12月底前可以全部完成。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积极与各县沟通,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二是督促各县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八)完成100座县乡公路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县乡公路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已完成36座,17座正在施工中,其余正进行前期工作,预计12月底前可以全部完成。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积极与各县沟通,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二是督促各县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开工建设一批保障性住房

  (十九)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4606套(户),其中公租房开工167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4439套(户)。

  1、进展情况:已完成。截止6月底,全市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4657套(户),其中公租房开工21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4439套(户),完成率为101%。

  (二十)公租房基本建成402套。

  1、进展情况:已完成。截止6月底,公租房基本建成483套,完成率为120%。

  (二十一)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47户。

  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截止6月底,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37户,完成率为25%。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加快未完成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做好已完工项目收尾各项工作。二是督促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尽快完成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

九、动工整治一批中小河流域

  (二十二)动工15宗列入中央专项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完成工程投资的60%以上。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15宗中央项目已动工6宗,完成投资0.6亿;余下9宗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正在开展施工监理招投标。

  2、下步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

  (二十三)动工5宗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防洪专项整治试点项目,年内完成工程投资的60%以上。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45条列入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河流有5宗列入省试点项目,已全部动工,完成治理河长49公里,完成投资1.3亿元,形象进度约43%。

  2、下步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

  (二十四)动工一批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划整治河道350公里。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45条列入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河流有5宗列入省试点项目,已全部动工,完成治理河长49公里,完成投资1.3亿元,形象进度约43%。

  2、下步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

十、增加城乡间公共交通站点与班次

  (二十五)建设公交候车亭及公交站牌。完成138个公交候车亭和500个公交站牌建设,其中清城区范围内新建候车亭100个、公交站牌400个,清新区范围内新建候车亭38个、公交站牌100个。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一是4月份对大学城片区的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公交线路运力。二是清新区已新建40个公交候车亭。清城区第一批80个候车亭建设计划已下达,完成了设计、可研、施工图、概预算的编制,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德晟公司正完成设计及监理招标。三是已完成556个站牌建设和移交工作。6月份对移交的公交站点信息进行编制、核对。7月底对移交信息进行重新发布。

  2、下步推进计划:一是组织公交企业完善已验收公交站牌的公交信息发布。二是进行已建站牌工程结算和财政资金申请。三是测算绿化迁移费,并报市政府,7月启动第一批80座候车亭建设,9月完工。四是编制清城区第二批候车亭建设计划,9月启动建设、10月完工。

  (二十六)市区新增公交车80辆,其中市粤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司64辆,清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16辆。

  1、进展情况: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至6月底,共新增LNG清洁能源公交车36辆。

  2、下步推进计划:按照计划购置新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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