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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

时间:2017-01-16 01:16: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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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城镇、农村居民低保补助补差标准分别从418元/月和190元/月提高到457元/月和206元/月。农村五保对象人均供养标准提高至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水平从1340元/月提高到145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从820元/月提高到880元/月。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2178元/年提高到2828元/年,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残疾人生活津贴从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重残护理补贴从1800元/年提高到24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420元提升到450元。

  二、全面完成4.2万人年度脱贫任务

  对我市自身帮扶的25个相对贫困村每村补助30万元。通过实施固本强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教育文化、劳动力就业等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确保全市如期完成年度脱贫4.2万人的目标任务。

  三、提高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实施学前教育“民办公助”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每学期每人200元(即每年每人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奖励或资助民办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免除广东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为全市85个乡镇95间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药处方库管理应用仪;为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50台智能通络治疗仪;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1-2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全市共培训150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

  五、开展创业就业万人培训活动

  支持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人员等劳动者参与创业就业培训活动。培训创业创新人员约1万人。

  六、加快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

  全年完成7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七、推进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建设

  完成100座危桥改造、200公里农村公路硬底化改造,为农村广大群众解决出行难问题。

  八、实施城中村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建设

  对清城区城中村20条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其它县(市)同步推进,为市民提供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九、扩大农业种养保险补贴

  对我市砂糖桔、香蕉、荔枝、龙眼、木瓜、生猪、肉鸡等农业种养业实施保险补贴。其中砂糖桔种植保险补贴70%,岭南特色水果(香蕉、荔枝、龙眼、木瓜等4种)种植保险补贴30%,生猪养殖保险补贴15%,家禽养殖保险补贴20%。

  十、全市推进100条内街小巷改造

  以三化(绿化、美化、亮化)为标准,加快全市100条内街小巷改造,切实改善市民生活居住环境。其中,清城、英德各20条,清新15条,连州、佛冈、连南、阳山各10条,连山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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