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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十四批)

时间:2018-09-30 01:16:13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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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十四批,2018年 9 月 17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
1来电第13批1号阳山县阳城镇城南大道中三星超市于每天07:00-23:00营业,期间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产生大量噪音,严重扰民。市民曾向阳山县环保局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噪音扰民的问题。 阳山县噪声9月18日,接到交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阳城镇政府,到三星超市进行核查,经查,该超市门口摆放有一音箱播放音乐。经工商局核查,该超市已办理营业执照。部分属实   经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和阳城镇政府联合行动与三星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该超市于休息时间段(12:00-14:00,22:00-07:00)不得进行播放音乐,在其他时间段播放音乐应控制音量,防止产生噪音扰民情况。该超市负责人已承诺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已办结
2来电第13批2号清新区山塘镇松岗村委大围村附近有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场,并无做任何设施,露天堆放,污水渗漏,导致该处农田、鱼塘、地下水受到污染,产生大量臭味,无法使用。市民曾向当地纪委反映,其回复称该店为临时堆放,但市民表示现该处污染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望相关部门撤走该处垃圾填埋场。清新区垃圾2018年9月19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城综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山塘镇政府等单位前往调查。经查,清新区山塘镇垃圾填埋场位于山塘镇松岗村委会西瓜咀,由山塘镇政府分别于2016年11月与广州华科环保工程设计有限有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2016年11月与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016年11月与清远市清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环境监理合同书》、2016年11月与清远市腾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对该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10月该填埋场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并于2017年11月29日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目前该填埋场每日处理垃圾量约45吨。该填埋场由山塘镇政府委托清远市腾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每天对填埋场垃圾进行推平压实及铺膜处理等规范化管理,同时由山塘镇政府聘请清新区除“四害”技术服务站对填埋场每月进行五次杀菌消毒;另外,山塘镇政府每周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垃圾埋埋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垃圾填埋场造成二次污染,避免了垃圾扰民问题,延长了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经现场核查,该填埋场覆膜情况良好,并按时消毒杀菌,未发现臭味扰民现象,生活垃圾渗滤液按要求有效收集处理。因垃圾堆体偏高,填埋场周边坝体出现细小裂纹,存在渗滤液外渗情况。部分属实检查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清远市腾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坝体进行修复,防止渗滤液外渗污染环境。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确保该填埋场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化管理标准运营。已办结
3来电第13批3号阳山县小江镇塘楼村委会步兜村有一家制作腐竹的无名作坊,该作坊于每天24小时排放黑烟,严重扰民。另外,该作坊每天24小时往小北江河排放带有油质的黑色污水。望处理:1、排放黑烟的问题;2、排放污水的问题。阳山县9月19日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小江镇政府到小江镇塘楼村委会步兜村小组现场检查,经查,该生产作坊名称为阳山县小江镇龙哥腐竹厂,厂房占地面积约460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0.35亩。现场检查时该腐竹厂处于停产状态,已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证。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部分属实   小江镇国土所于2018年9月17日向该腐竹厂法人代表发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腐竹厂在10月5日前完成整改,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地面建筑物拆除复耕复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腐竹厂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待取得有效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县环保局已对步兜村附近50米溪流水体进行采样检测,根据《监测结报告》{(阳山)环境监测(水)字〔2018〕第(69号)}显示该溪流水样中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四项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现该腐竹厂已全面停工进行整改,待完成相关整改要求后完善相关手续才允许恢复生产。
已办结*
4来电第13批4号英德市横石水镇联雄村委会珠园村有三个养鸡场和三个养猪场,该处养殖场过多导致该村臭味扰民十分严重。另外,该处养殖场直接把污水排放到附近农田,严重污染农田。望处理该处:1、臭味扰民的问题;2、污水乱排放的问题。英德市大气英德市横石水镇政府会同英德市畜牧水产局、英德市农业局和英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养殖场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六家养殖场相关手续不齐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和《动物防疫调价合格证》。
     1.英德市横石水镇华隆养殖场建设有2栋鸡舍,是农村散养户,鸡苗外购,鸡只存栏约1.5万只。该场未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2栋鸡舍均设置有冲洗废水排口,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下游水圳,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废水排放;未设置防雨、防渗漏措施的鸡粪堆场,鸡粪定期经收集后直接外卖。
     2.英德市横石水镇华德和养殖场建设有2栋鸡舍,是智成公司合作养殖户,鸡只存栏约2万只。该场未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2栋鸡舍均设置有冲洗废水排口,冲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向下游水圳,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废水排放;未设置防雨、防渗漏措施的鸡粪堆场,鸡粪经收集后直接外卖。
     3.英德市横石水镇华文达养殖场建设有3栋鸡舍,是智成公司合作养殖户,鸡只存栏约3万只。该场未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3栋鸡舍均设置有冲洗废水排口,其中2栋鸡舍的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下游水圳,1栋鸡舍的冲洗废水未收集处理排放到场内鱼塘,现场检查时未见有冲洗废水外排到水圳;未设置防雨、防渗漏措施的鸡粪堆场,鸡粪经收集后直接外卖。下游水圳周边种植有10亩水稻。
     4.英德市横石水镇正康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有5栋猪舍,是自繁自育养殖场,猪只存栏约400头,其中母猪约35头。该社未配套建设养殖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养殖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到场内鱼塘,鱼塘设置有外排口外排到下游水圳,现场检查时见有废水外排到下游水圳。该合作社周边的农田种植有3亩茄子。
     5.英德市女娲种养专业合作社建有2个沼气池(未使用),养殖废水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向下游水圳排放,现场见有养殖废水排放到下游水圳,流入到周边农田,农田种植有辣椒3亩,番薯1亩。
     4.张翠红养猪场冲洗猪粪的废水排放到自己的30亩鱼塘中,鱼塘还养殖有鱼,鱼塘有水管连接到周边水圳,在水渠周边的农田种植有茄子1亩,花生1亩、水稻2亩。
     养殖场周边的农作物生长暂未发现异常。
基本属实处理情况:
     9月21日,英德市环保局对上述3间养猪场和3间养鸡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
     1.英德市横石水镇华德和养殖场、英德市横石水镇华隆养殖场、英德市横石水镇文达养殖场,立即堵塞鸡舍冲洗废水外排口,确保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土地消纳,不外排。  
     2.英德市横石水镇正康农业专业合作社、英德市横石水镇张翠红养猪场立即堵塞鱼塘排放口,确保养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土地消纳,不外排。
     3.英德市女娲种养专业合作社恢复沼气池正常使用,确保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土地消纳,不外排。
     下一步工作:
     1.英德市横石水镇政府将督促以上六家养殖户进行整改,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养殖场进行规范管理。
     2.根据英德市2018年7月17日印发的《中共英德市委办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养殖业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英德市横石水镇政府按要求核定上述3间养猪场和3间养鸡场及附近的养殖场的养殖区域,根据养殖区域核定情况再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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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电第13批5号佛冈县石角镇吉田村围仔村附近每天不定时闻到刺鼻性臭味,雨天时候臭味最为严重,市民怀疑是附近科惠白井电路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建滔集团,具体位于英佛路口)偷排废气。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公司偷排废气的问题。佛冈县大气2018年9月19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科惠白井(佛冈)电路有限公司核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表》及进行了拍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厂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有运行记录,每个处理设施自动加药系统药箱均无异常,现场检查时企业厂区未闻到有异味。
委托第三方实验室针对科惠(白井)电路有限公司废气的特征污染物氨、盐酸雾、硫酸雾、VOCS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再开展下一步处理。
6来电第14批1号清城区麦围大街延味牛杂店铺(古城居委会附近)于每天17:00-次日03:00经营,每天00:00后,经营者在门外炒菜,发出炒锅噪音以及煤气噪音。另外,商家将桌椅摆到门外,产生大量食客噪音。市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占道经营的问题。清城区噪声   经核查,“延味牛杂店”位于古城麦围大姐3号楼14卡,营业执照注册号:441802600427180,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418020056290。该店位于首层,店内面积约35平方米。暂未发现其占道经营和室外炒菜行为,但已要求该店负责人不能占道经营,劝导客人减少噪音。


不属实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组织凤城街道等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到延味牛杂店检查。经核查该店铺未出现群众反映的占道经营和炒锅噪音以及煤气噪音。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店负责人不能占道经营,劝导客人减少噪音。
    清城区城综局将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7来电第14批2号英德市东华镇茶山村松寨岗蒲岭有三个矿场,该三个矿场于每天00:00后偷排污水到鱼塘以及农田内,市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责令该三个矿场做好排污措施。英德市9月14日,英德市环保局会同英德市水务局、英德市农业局、英德市东华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各自职能对上述3间选矿厂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英德市环保局核查:(1)英德市东华镇鼎力明选矿厂:检查时,该厂破碎、磨矿、选矿各生产工艺、工序停止生产,无污染物排放,该厂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氧化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破碎和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2)英德市东华镇永泰选矿厂:检查时,该厂破碎、磨矿、选矿各生产工艺、工序停止生产,无污染物排放,该厂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破碎和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该厂由于原矿紧缺,于5月31日向英德市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并从2018年6月起实施全线停产。(3)英德市顺之英选矿厂:检查时,该厂破碎、磨矿、选矿各生产工艺、工序停止生产,无污染物排放,该厂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破碎和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
     2.经英德市农业局核实: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委会岗蒲岭下游种植农作物村小组有12个村小组,共灌溉1200亩。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农作物无异常。
     3.经英德市水务局核实: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委会岗蒲岭的3间选矿厂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等证件,厂区内的生产用水是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造成下游茶山村委农田灌溉水受影响的源头是双寨村委会岗蒲岭村的1间名为英德市东华镇岗蒲岭养殖场的养猪场排放猪屎所致。
     4.英德市东华镇岗蒲岭养殖场属农村散养户,现场生猪存栏约600头,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建设有6栋猪舍,属于无证养殖。该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鱼塘排放,鱼塘有设置外排口(已另案处理)。
部分属实(选矿厂偷排污水不属实)1.英德市环保局对英德市东华镇岗蒲岭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立即堵塞鱼塘外排口,确保养殖废水用于绿化灌溉,土地消纳,不外排。
     2.根据英德市印发《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英府办〔2012〕94号)及2018年7月17日印发《中共英德市委办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养殖业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英德市东华镇政府按要求核定该养猪场的养殖区域,根据养殖区域核定情况再按市政府上述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治。
/已办结
8来电第14批3号2018年09月15日左右,市民发现有人员在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恒景湾与碧桂园交界处的湿地河涌倾倒有害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该处的有害垃圾。清城区垃圾    2018年9月20日,清城区石角镇案件责任领导带领城综石角分局、石角国土所、石角镇水电所和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等部门迅速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湿地河涌”问题,“湿地”实际是该七星村委会的新立一、新何、新兴和油群村小组村民未被征用的水田、林地、鱼塘,“河涌”为用于生产灌溉的水坑。
    2、投诉人反映的“2018年9月15日左右市民发现有人员在倾倒清远市清城清区石角镇美林湖恒景湾与碧桂园交界处的湿地河涌倾倒有害垃圾”问题,此前,石角镇城综石角分局工作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未发现倾倒垃圾的行为。
不属实    2018年9月12日-16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同七星村委会对生产灌溉的水坑进行疏导,清理了枯枝,未发现存在有害垃圾。
    下一步,石角镇城综石角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倾倒进行巡查,若存在违法倾倒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已办结
9来电第14批4号清城区新城三号区肉菜中心市场西门对面醒醒大排档、悦客来龙虾馆以及醒醒大排档旁边的无名店铺(主营生蚝烧烤)于22:00-次日05:00经营。该三间店铺将桌椅摆放到门外,产生大量的食客噪音,严重扰民。另外,该三间店铺在经营期间也发出烧烤时的烧焦味,严重扰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以上店铺食客噪音与油烟扰民的问题。清城区油烟    经核查,案件反映情况属实。案件反映的三处大排档均把餐桌摆在店铺门口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烧烤油烟直排室外造成极大气味。案件反映的三处地点的大排档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组织洲心街道办和城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到醒醒大排档、悦客来龙虾馆以及醒醒大排档旁边的无名店铺进行检查。
    其中,清城区城综局洲心分局机动中队派出5台执法车辆,30名执法人员,联同洲心环监办、食安办等工作人员于9月19日23时05分到新城三号区肉菜中心市场区域巡查。经查,发现醒醒大排档把餐桌摆在店铺门口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及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执法人员当场把占道经营的餐台椅子进行登记暂扣,并对档主进行严厉的教育,以及现场派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入室经营和保持店铺内外环境卫生,并教育当事人营业期间注意噪音,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另外旁边两间店铺暂时没有发现占道经营情况。9月20日晚23时12分,清城区城综局分局机动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到三号区醒醒大排档、悦客来龙虾馆以旁边的无名店铺巡查,没有发现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情况,店铺内外的卫生得到改善。
    公安小市所巡逻队员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发现有些食客进食期间发出的声响比较大,对此巡逻队员对大排档负责人及食客进行教育及警告。
    清城区城综局将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10来电第14批5号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龙溪下围河堤路坑坑洼洼,每逢下雨,该处便会积水,积水没有及时清理,散发出阵阵恶臭,村民曾向村委反映,但问题并没有解决。望尽快清理该处的污水,并修复道路。佛冈县大气石角镇莲溪服务站龙溪村委下围村民小组村民反映的情况,经查“莲溪服务站龙溪村委下围村民小组河堤旁的路没人维修,导致下雨时存在积水和污水,产生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部分属实。“市民曾向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无果”是不属实的。1、经县水务工作人员核实,村民反映的河堤属于省实施的防灾减灾项目,于2006年建设,2008年完成堤身填筑、迎水坡植草砖、防浪墙等建设,由于村民的用地,于2016年底才完成河堤背水坡的挡土墙、堤面泥结石建设。2、村民提出堤面积水、臭味问题,河堤建设标准是泥结石堤面,近几年村民生活提高,村民车辆增多,所以路面出现局部小坑洼,下雨天出现局部坑洼积水。   部分属实1、2018年9月12日,接到县信访局第七批来电10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关于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龙溪下围生产队内河堤旁的路没人维修,导致下雨时存在积水和污水,产生臭味的案件。9月12日中午,接到承办案件通知后,石角镇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责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案件现场进行查看。9月12日下午,包案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国带领县水务局、石角镇政府到案件现场勘察,并约请下围村生产队队长,听取队长诉求,切实了解诉求后。在现场召开研判分析会,要求石角镇政府及水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做出相对应工作。    2、2018年9月15日早上,根据石角镇镇长陈志锋指示镇城建办冯卓勇委员和莲溪服务站工作人员再次到下围村民小组了解村民诉求并提前部署做好超强台风“山竹”防御工作。根据莲溪下围村民小组村民意愿,要求对龙溪水左岸河堤(S252线路桥至河口段)堤顶硬底化,从而解决雨水、污水倒灌问题,实现堤路结合,方便村民出行。3、2018年9月18日下午,县水务局、公路局、石角    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下围村民小组长再次到现场勘察研究整改方案,在现场石角镇政府提出;为解决燃眉之急,将局部坑洼路面填充砂石。河堤顶硬底化方案①概况:堤顶浇筑C20混凝土,长度约1公里,宽度5米,厚度0.18米;②新建(改造)3座下围村排水涵管,涵管采用Φ600钢筋砼承插管。4、2018年9月18日晚上,下围村村民召开村民会议,由于意见不一,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坑洼路面填充砂石,部分村民不同意河堤路面硬底化。

11来电第14批6号清城区东城街道长埔村委下长村村尾有两间石档,每天不定时切割石头,由于没有防尘措施,导致粉尘扰民,村民多次向东城环保办反映,但问题并没有改善。望要求以上石档做好防尘措施,或搬迁。清城区扬尘    经核实,长埔村委会下长村尾的两间石材店是清远市清城区洋墅石材加工店和聚福石材加工店,洋墅石材加工店没有做防尘措施和密封制作间,该店较少在现场加工石材;聚福石材店已购置一台喷淋雾化机和搭建简易工棚,但在工棚内加工石材过程仍产生粉尘。
    清远市清城区洋墅石材加工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长埔村委会下长埔村,已取得工商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02MA4W505F5L),主要经营石材加工、零售。店里设施简陋,没有任何环保防治措施,没有密封制作车间。
    聚福石材加工店,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长埔村委会下长埔村,该店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主要经营石材加工、零售。店里设施简陋,只购置一台喷淋雾化机和搭建简易工棚
属实    清城区东城街办组织环保、城市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工商所、东城供电所和长埔村委会等部门于2018年9月19日对洋墅石材加工店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做好粉尘防治措施或搬迁,该店负责人表示完善防尘措施,并承诺9月25日前做好防尘措施,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东城街办将责令该店搬迁。另外,要求该店在完成改正前做好场地保湿工作,防止粉尘持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东城街环保办于2018年9月17日已对聚福石材加工店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做好粉尘防治措施,但该店至今未有任何改正的行动,对此,东城街办组织环保、城市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工商所、东城供电所和长埔村委会等部门于2018年9月21日责令聚福石材加工店立即将设备搬离,不得再在该处进行石材加工。现在石材店已经停工停产,该店负责人已选好新的加工场地,承诺尽快将现场的设备搬离,计划近期完成设备搬迁,原地址只用作堆放石料,并保证完成搬迁之前不在原址生产。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跟进洋墅石材加工店的整改情况,督促该店尽快完善防尘措施,同时,定期检查该店在完成改正前的防尘措施。
     (二)定期检查聚福石材店,监督该店尽快落实设备搬迁。
     (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排查辖区的石材加工店的环保措施和生产情况。
已办结
12来电第14批7号英德市石灰铺镇勤丰村乌坑小组内有一大型水库(约200亩),村民杨定周在该水库旁建设一养猪场(200头),甚至将水库划分为四部分,用作鱼塘使用,每天将猪场内的污水以及粪便排放至鱼塘处,臭味严重扰民,亦严重污染水源,导致村民无法灌溉农田,由于其两个弟弟分别担任广州市的公安部门工作,导致村委对该情况亦视而不见。望尽快处理该处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英德市9月20日,英德市石灰铺镇环保办会同英德市畜牧水产局、英德市水务局和英德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
     1.现场检查时,杨定周养猪场无肉猪存栏,正在清洗猪舍,清洗猪舍废水经沼气池、沼液池处理后排入鱼塘,鱼塘养殖四大家鱼,设置出水口。养猪场设有雨污分流、干清粪分离措施,猪粪堆放房有猪粪堆放。
     2.经英德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英德市在编在册的的山塘水库进行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水库并没有登记在册,因此,只能称为鱼塘。经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鱼塘水质采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测项目均达标。
部分属实(杨定周建有养猪场属实)根据英德市印发《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英府办〔2012〕94号)及2018年7月17日印发《中共英德市委办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养殖业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英德市石灰铺镇政府制定了《石灰铺镇养殖业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核定该养猪场的养殖区域,根据养殖区域核定情况再进行整治。/已办结
13来电第14批8号在距离清新区山塘镇松岗村黄其冲村200米处有一大型鸡场(规模:十几万只),该鸡场每天乱排放污水以及粪便,臭味严重扰民,村民曾向当地政府以及环保部门反映,但无果。望要求该鸡场搬迁。清新区大气2018年9月19日至21日,清新区政府由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山塘镇政府等单位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走访山塘镇松岗村委会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并召开案件研讨会研究案情,部署案件办理工作。经查,被投诉的鸡场名称为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主要饲养种鸡,鸡舍面积约10000m2,现存栏蛋鸡约10万羽,该公司年存栏8万只蛋鸡建设项目和年存栏6.5万只蛋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9月19日至21日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鸡场有乱排污水行为。该公司建有两个鸡粪堆放点,已签订鸡粪处理合同,每日将鸡粪收集后交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万紫千红花木场作为有机肥使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鸡场确有部分鸡粪露天堆放,鸡场内可闻到臭味。部分属实检查人员已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鸡粪进行清理,做好鸡场内鸡粪的干清粪工作,对病死的鸡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完善鸡粪清运台账,并加强管理,减少臭味扰民。同时,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控制好场内鸡只的养殖总量,做好鸡粪的消纳供应台账。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做好鸡场干清粪,搞好场内卫生。下一步,我区将按照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加强对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鸡粪露天堆放问题的跟踪落实,减少臭味扰民现象。同时,我区将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已办结
14来电第14批9号市民是清城区龙塘镇阳光100D区12栋2-201的住户,该处的地下停车库的排气口安装在二楼住户主卧室与卫生间窗口之间的外墙出,每天被大量废气以及噪音困扰,业主曾向物管反映,工作人员以“图纸已通过审核”为由,拒绝处理。望要求更改该排气口的位置。清城区大气经我局核查,该排气口安装与开发商提供的经审查后图纸是一致。不属实我局工作人员已去现场踏勘,排气口与审查后的图纸一致,无需整改市住建局牵头,清城区配合
15来电第14批10号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附近有2个大型温氏猪场,由于距离民居不足100米,猪场产生的臭味严重扰民,市民已向省环保督察组反映,要求禁养并搬迁,但市民于2018年09月17日再次留意到温氏养殖场有大批猪苗补充。望要求以上养猪场尽快搬迁。清新区大气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2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分别为周杰武养殖场和徐国坚养殖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部分属实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已办结
16来电第14批11号清新区山塘镇松岗村委会花石坳村东面有三间工厂和一间大型鸡场,市民表示该村的三间工厂均于每天05:00-17:00作业,期间产生大量的黑烟和臭味,严重扰民。另外,该处工厂焚烧物品后会产生废渣,废渣均是在工厂附近的山坡进行填埋。此外,该村的养鸡场每天产生大量臭味。市民表示其曾向山塘镇环保部门反映,但无果。望处理:1、该处工厂臭味扰民的问题;2、填埋废渣的问题;3、鸡场臭味扰民的问题。(详细情况可致电咨询市民。)清新区大气2018年9月19日至21日,清新区政府由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供电局、山塘镇政府等单位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走访山塘镇松岗村委会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并召开案件研讨会研究案情,部署案件办理工作。经查,被投诉的鸡场及工厂分别为:1、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主要饲养种鸡,鸡舍面积约10000m2,现存栏蛋鸡约10万羽,该公司年存栏8万只蛋鸡建设项目和年存栏6.5万只蛋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建有鸡粪收集棚舍。该公司已签订鸡粪处理合同,每日将鸡粪收集后交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万紫千红花木场作为有机肥使用。9月19日至21日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鸡场有乱排污水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鸡场确有部分鸡粪露天堆放,鸡场内可闻到臭味。2、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红发利研磨抛光材料厂,主要加工布轮,该厂于2017年11月编制环评,2018年3月取得区环保局同意建设的批复(清新环审〔2018〕29号)。9月19日至21日检查时,该厂大门紧闭,现场没有生产;后联系该厂负责人进入检查,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3、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塑料粒厂,主要利用废塑料生产胶粒。9月3日收到群众投诉后到该厂检查,检查时该厂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发现厂内有两台热熔炉、两台拉丝冷却设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时现场有较大臭味。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9月19日至21日到该厂复查时,该厂已停止生产。4、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该厂主要利用废塑料生产风扇底座。9月3日收到群众投诉到该厂检查,检查时该厂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发现厂内有两套热熔、塑型设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时现场有较大臭味,该厂附近空地确有较多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渣露天堆放。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9月19日至21日,检查人员到该厂复查,该厂已停止生产。部分属实检查人员已现场责令鹏飞养殖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鸡粪进行清理,做好鸡场内鸡粪的干清粪工作,对病死的鸡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完善鸡粪清运台账,并加强管理,减少臭味扰民。同时,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控制好场内鸡只的养殖总量,做好鸡粪的消纳供应台账。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做好鸡场干清粪,搞好场内卫生。2018年9月13日,区环保局联合山塘镇政府致函区供电局,要求对山塘镇黄其冲村塑料粒厂和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并责令2间企业清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渣(21日下午已基本清理),责令红发利研磨抛光材料厂完善环保设施和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生产。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鸡粪露天堆放问题的加强跟踪落实,确保该公司鸡粪按环保要求处理,减少臭味扰民现象;二是督促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红发利研磨抛光材料厂按环保相关要求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开展生产;三是对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塑料粒厂和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落实停电措施,确保2间企业停止生产,彻底清理现场的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渣。已办结
17来电第14批12号清新区环城中路18号御峰花园一街32B、二街23A、二街23B三间别墅均是按照日租房进行出租,市民表示该处被租用后,于每天21:00左右均有人员在该处烧烤和唱歌,产生大量的油烟和噪音,严重扰民。望处理该处:1、噪音扰民的问题;2、臭味扰民的问题。清新区噪声2018年9月18日至21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城综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太和镇政府等单位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检查,经查:清新区环城中路18号御峰花园一街33B、二街23A、二街23B三间别墅负责人系同一人,于2014年12月16日取得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品旅游度假中心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环城中路18号御峰花园一街33B号,经营范围为游客旅游度假服务、土特产贸易)。2016年3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乐园派出所就噪音扰民问题,对高品旅游度假中心负责人进行口头传唤及询问调查,并对其进行警告;2018年8月16日,清远市公安局乐园派出所再次针对其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警告,并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和管理;2018年9月21日,区相关部门对三间别墅进行检查,检查时三间别墅均大门紧闭。部分属实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和管理,并督促别墅负责人加强管理、协调营业时间,减少扰民现象。已办结
18来电第14批13号清城区富强路嘉仕堡(蒙牛加工厂旁)是一家漂染厂,该漂染厂于每天不定时把污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市民表示该处污水并没有经过处理,严重扰民。市民曾致电12345热线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污水乱排放的问题。清城区    2018年9月13日对嘉仕堡(清远)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该公司仓库是5号门,5号门楼上西侧、东侧,1号门楼上2楼、2号门楼上2楼均为该公司的丝印车间,生产时有废水产生,5号楼、1号楼、2号楼均有废水处理设备,生产废水处理后集中到隔渣池过滤后排放。根据该公司提交的2018年9月4日检测报告,未发现排放废水有异常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水管网标识不明,污水管网走向不明确以及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属实    清城区环保局已组织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未发现异常。并于2018年9月14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存在的污水管网标识不明,污水管网走向不明确以及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已办结
19来电第14批14号市民曾向省环境督察组反映清新区龙颈镇石坎居委会立坑村村民何**(该人员是*****代表)以及何**在公路边旧厂房焚烧泡沫以及塑料,发出大量的臭味,严重扰民。后市民表示曾有工作人员到场处理过,但工作人员走后,该处燃烧泡沫的情况依旧存在,亦未有任何整改。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村村民焚烧泡沫的问题。清新区大气2018年9月13日,清新区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龙颈镇政府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经查,被投诉企业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历能陶瓷厂和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锦盛电瓷电器厂。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历能陶瓷厂位于龙颈镇石坎立坑村委会沙仔印南田坑,主要从事陶瓷制品制造,原材料为石英砂、长石粉、膨润土、陶瓷色料、泡沫粒等,该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电滤、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其它环境违法行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锦盛电瓷电器厂位于龙颈镇立坑村委会沙仔印村公路边,主要从事陶瓷制品制造,原材料为石英砂、粘土、泡沫、石蜡等,该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次高温燃烧、喷淋、电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电瓷制品正在晾干阶段,窑炉没有投入运行),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其它环境违法行为。9月15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锦盛电瓷电器厂废气排放及厂区周边臭气情况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及厂界臭气浓度达到相关标准。部分属实清新区环保局现场责令上述两间企业:1、在废气治理设施用电处加装电表,并建立运行台账;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自行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提交报告;3、加强废气收集效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龙颈历能陶瓷厂已自行停产,进行升级改造。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督管理,减少臭味扰民现象。已办结
20来电第14批15号有人员在英德市连江口镇下步村委会下步街倾倒了大量的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都有),市民曾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无果。另外,下步街的道路一直未进行硬底化处理。望处理:1、该处倾倒垃圾的问题;2、该处道路未进行硬底化的问题。英德市垃圾接到投诉后,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下步村委会下步街进行现场调查。
     1.经调查发现,英德市连江口镇下步街倾倒约有600吨外地垃圾,属于生活垃圾。
     2.下步街村民在飞来峡移民搬迁时期已妥善安置到英德市连江口墟镇建房居住或到其它地方居住,原下步街的房屋已全部拆除,无人居住,现有一条从环库路通往该处约6米宽的砂石路,方便村民耕作之用。因砂石路需方便村民耕作,不进行硬底化处理。
基本属实(一)接案前处理情况
     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接市民举报发现有外地垃圾倾倒在下步旧街和附近地方,接报后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现场倾倒约有600吨外地垃圾。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向英德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汇报了情况,经英德市环保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证后鉴定是生活垃圾。
     (二)接案后处理情况
     对于倾倒在英德市连江口镇下步村委会下步街的垃圾,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已制定处理方案,计划2个月的时间将该处垃圾转运到英德市垃圾站处理。
/已办结
21来电第14批16号连州市良江桥头北(往碧桂园小区)附近有一间临时堆放砂石的工厂,该工厂在不定时进行运输工作,运输期间少量砂石洒在路上,导致车辆经过时砂石弹起,存在安全隐患。市民曾向连州市安监局、路政部门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砂石扰民的问题。连州市其他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综局对连州市县道Y436线碧桂园附近路段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黄联芬租翠仙村土地作为砂石中砖站,沙场有两个路口(用砂石堆砌)连接县道Y436线,路面有少许砂石。部分属实    市交通运输局对当事人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洒落车辆装载物及堆放砂石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其立即清理路面及路口砂石,实现门前三包,确保路面安全畅通。下一步,我市要求交通运输局继续跟进改正情况,若拒不改正,依法进行处理。已办结
22来电第14批17号连山县福堂镇新潮板材厂不定时进行生产,期间产生大量粉尘和机器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中央环保第五督察组、当地环保局反映,其表示该工厂在检查时停工,故无检查出污染,检查完后又开始生产,产生污染。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粉尘扰民的问题。2、噪音扰民的问题。连山县扬尘   9月6日接到案件后,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罗世展带队相关执法人员会同福堂镇镇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了解初步情况,罗副局长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并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表。   9月7日,县长冯红云、分管副县长韦鑫带领县府办、国土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福堂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永丰新潮板厂现场督办案件。冯县长现场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环保设施,并对老板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设施,完善环评手续,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消防要求落实好消防设备。部分属实(1)目前,新潮板厂已按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时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新安装除尘机器1台,喷淋设备喷头20个,防尘布袋8个,厂房周围已围堰双层防尘网。(2)该公司已委托清远市中能检测公司对厂房排放的粉尘和厂区周围进行检测,该厂负责人向我局提供出了检测报告,结果(粉尘、噪音)达标排放。(3)2018年8月7日,县林业局对该板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山林责改〔2018〕82号)要求该板厂在8月20日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处理生产车间材料乱堆放和粉尘多的问题。(4)2018年9月7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山公消限)〔2018〕0988号,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10月8日前完善消防设备。(5)2018年9月8日我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山国土环违改字〔2018〕10号),要求该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已办结
23来电第14批18号阳山县阳城镇连江桥头海逸华庭后门(官陂桥附近)有一条排污渠,市民表示该处的排污渠并无任何装置,流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官陂河,再流入连江河,导致河水污染,且该排污渠呈黑色,散发腥臭味。望相关核查处理该处排污渠。阳山县9月19日,接到交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经查,该排污口排放废水为县城内工业大道北、星月路、商业大道、连江大道等居民区的生活污水。部分属实   县水务局已委托有资质公司出具设计方案。拟从雷公坑市场建设一条排污管与已建成的截污管一期管道连接,把雷公坑、连江大道两侧等居民区的污水接入已建成的截污管一期管道。下一步,将由市政局牵头按方案进行跟进落实建设。已办结
24来电第14批19号有大量流动每天22:00-次日03:00在清城区小市3号区中心市场、4号区广泰商业街以及5号区新站车辆出口(百度娱乐城)占道经营烧烤,产生大量食客噪音以及油烟,严重扰民。望尽快解决以上地方油烟以及噪音扰民的问题。清城区噪声    经核实,清城区小市3号区中心市场、4号区广泰商业街以及5号区新站车辆出口(百度娱乐城)烧烤店占道经营,经营期间产生油烟和大量食客噪音。属实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织织洲心街办、城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到现场调查核实。
   其中,清城区城综局洲心分局机动中队派出5台执法车辆,30名执法人员联同洲心街环监办、食安办工作人员开展辖区整治。9月19日23时05分,执法中队到达小市3号区中心市场。发现该市场的醒醒大排档把餐桌摆在店铺门口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把占道经营的餐台椅子进行先行保存物品登记,并对档主进行严厉的教育,以及现场派发《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入室经营,保持店铺内外环境卫生,营业期间注意不得大吵大闹,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店主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工作。23时55分,机动中队执法人员来到五号区新站附近,对该路段占道经营的店铺进行整治,暂扣烧烤炉1个,餐台椅子10余张。执法队长对相关店主进行严厉的教育和宣传工作。00时45分,执法中队到达四号区广泰商业街进行巡查整治,期间现场暂未发现占道经营情况。
    公安小市所巡逻队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发现有些食客进食期间发出的声响比较大,对此巡逻队员对大排档负责人及食客进行教育及警告。
    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继续跟进落实大排档的整改情况,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5来电第14批20号在距离清新区山塘镇松岗村黄其冲村200米处有一大型鸡场(规模:十几万只),该鸡场每天乱排放污水以及粪便,臭味严重扰民(东南风时最为严重)。另外,在鸡场旁风扇压塑厂,亦是每天06:00左右传出刺鼻的烧胶味(东南风时最为严重),村民曾向当地政府以及环保部门反映,但无果。望要求该鸡场以及压塑厂搬迁。清新区大气2018年9月19日至21日,清新区政府由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供电局、山塘镇政府等单位对举报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走访山塘镇松岗村委会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并召开案件研讨会研究案情,部署案件办理工作。经查,被投诉的鸡场及工厂分别为:1、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主要饲养种鸡,鸡舍面积约10000m2,现存栏蛋鸡约10万羽,该公司年存栏8万只蛋鸡建设项目和年存栏6.5万只蛋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建有鸡粪收集棚舍。该公司已签订鸡粪处理合同,每日将鸡粪收集后交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万紫千红花木场作为有机肥使用。9月19日至21日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鸡场有乱排污水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鸡场确有部分鸡粪露天堆放,鸡场内可闻到臭味。2、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该厂主要利用废塑料生产风扇底座。9月3日收到群众投诉到该厂检查,检查时该厂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发现厂内有两套热熔、塑型设备,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时现场有较大臭味,该厂附近空地确有较多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渣露天堆放。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9月19日至21日,检查人员到该厂复查,该厂已停止生产。部分属实检查人员已现场责令鹏飞养殖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鸡粪进行清理,做好鸡场内鸡粪的干清粪工作,对病死的鸡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完善鸡粪清运台账,并加强管理,减少臭味扰民。同时,要求该公司进一步控制好场内鸡只的养殖总量,做好鸡粪的消纳供应台账。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做好鸡场干清粪,搞好场内卫生。2018年9月13日,区环保局联合山塘镇政府致函区供电局,要求对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清远市清新区鹏飞养殖有限公司鸡粪露天堆放问题的加强跟踪落实,确保该公司鸡粪按环保要求处理,减少臭味扰民现象;二是对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其冲村风扇底座厂落实停电措施,确保停止生产。已办结
26来电第14批21号连山县福堂镇永丰村委会移民村荣翔木糠厂距离房屋非常近(在居民区内),生产时会产生粉尘、噪音、黑色浓烟以及木糠,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呼吸道疾病,皮肤疾病)。另外,该厂的围墙已损坏严重,随时有倒塌的危险。由于粉尘的密度较大,只要遇到明火,或是温度达到一定程度,便会爆炸,且厂房内存放大量木糠,木糠属于易燃物品,存在严重的火灾安全隐患。最后,因厂内运输车辆经常经过村道,导致村道坑坑洼洼,对于村中座轮椅的村民,已无法正常出入,且该厂的老板经常恐吓村民,村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问题并没有实际改善。望要求该厂搬迁。另外,市民曾向当地12369反映该问题,但其联系方式当地工作人员泄露。望处理当地工作人员泄露信息的问题。最后,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于举报属实的,应有相应的奖励,望能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连山县扬尘   9月6日接到案件后,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罗世展带队相关执法人员会同福堂镇镇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了解初步情况,罗副局长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并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表。   9月7日,县长冯红云、分管副县长韦鑫带领县府办、国土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福堂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永丰新潮板厂现场督办案件。冯县长现场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环保设施,并对老板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设施,完善环评手续,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消防要求落实好消防设备。部分属实(1)目前,新潮板厂已按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时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新安装除尘机器1台,喷淋设备喷头20个,防尘布袋8个,厂房周围已围堰双层防尘网。(2)该公司已委托清远市中能检测公司对厂房排放的粉尘和厂区周围进行检测,该厂负责人向我局提供出了检测报告,结果(粉尘、噪音)达标排放。(3)2018年8月7日,县林业局对该板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山林责改〔2018〕82号)要求该板厂在8月20日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处理生产车间材料乱堆放和粉尘多的问题。(4)2018年9月7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山公消限)〔2018〕0988号,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10月8日前完善消防设备。(5)2018年9月8日我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山国土环违改字〔2018〕10号),要求该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已办结
27来信第14批1号清城区环城二路39号湖景湾西区6栋2梯后面(即南面)高压变电站距离居民住宅楼近,特别是距离湖景湾西区6栋2梯大约不超过30米,整个高压变电站是露天的没有建造房屋加以密封围蔽,每天24小时发出“嗡嗡”的低频噪音,与变电站高度平衡的5-6楼南面噪音更甚,严重扰民。变电站里裸露着两个大变电箱、粗大电缆线,不仅电磁场对人体有辐射,且产生噪音。另外,该变电站内有两盏大灯,产生大量的光污染。望相关部门:1、将露天的变电箱、粗大电缆线和两盏大灯等整个高压变电站设备,取用隔音材料设备,建造房屋加以密封围蔽,防止外涉,切实解决噪音污染的问题;2、责令关闭搬迁该高压变电站。市供电局牵头,清城区配合。噪声  经核查,第9批19号、第9批20号、第10批6号、第14批1号四项反映的内容均为110kV飞水变电站。
        (一)亮光核查整改情况
       9月14日下午,供电局、街办、环保局人员到110kV飞水变电站核查,并向投诉人黄伯了解情况,核实为变电站楼顶灯发出的亮光。整改措施为关闭该盏灯,已经落实。9月15日中午电话回访黄伯,答复楼顶灯已经关闭,亮光问题已解决。
        (二)噪音核查整改情况
       9月14日下午15:30,清远供电局、街办、环保局人员先到110kV飞水变电站核查,站内设备及风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随后到黄伯中了解情况,黄伯反映当天没有听到噪音。
       9月14日夜晚20:30,清远供电局人员再次到110kV飞水变电站,开展夜间时段核查,站内设备及风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1:00,到黄伯家中了解情况,黄伯反映没有听到噪音。
       9月15日中午12:30,清远供电局人员电话回访黄伯,黄伯反映当天上午和昨晚整晚没有听到噪音。
       9月15日下午15:10,清远供电局、环保所人员到110kV飞水站,开展高温高负荷时段核查,站内供电设备及风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6:00到黄伯家中了解情况,黄伯反映没有听到噪音。
       核查中间,听到短暂类似噪声,经和黄伯确认附近垃圾场压缩垃圾的声音,与之前反映的连续噪声有所不同。打开变电站GIS室通风设备时,黄伯听到很大声响,但非投诉的连续噪声,且确认GIS室通风设备平时一直关闭。
       9月15日夜晚21:30,清远供电局人员到110kV飞水站核查情况,站内供电设备及风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分别在变电站围墙内、湖景湾6栋1楼处进行选点测试,共选点15处,通过开启和关闭变电站风机、空调,比较声音的变化,未发现对居民区有影响。当晚黄伯不在家,供电局人员到黄伯家对门住户阳台听声音,未听到噪声,对门住户也反映此时未听到噪声。
       9月16日,因超强台风影响,现场无法核查噪声。
       9月17日夜晚,供电局人员在变电站附近未听到噪音。
       9月18日中午12:20,电话回访黄伯,黄伯反映未听到噪声,前一日16:00回家时听到短暂的声音,为附近垃圾站压缩的声音。
       9月18日上午10:30,供电局、街道办人员到110kV飞水站核查情况,站内供电设备及风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到湖景湾2期6栋一楼未听到连续的噪声。
     通过连续多天、不同时段的核查,核查人员和住户黄伯均未发现噪声,初步判断变电站设备正常运行和风机开启时,对居民区没有影响。鉴于案件反映的连续噪音声源不清,后续将做好跟进,一旦噪音出现,立即前往核查。
部分属实1.楼顶灯已经关闭,亮光问题已经解决。
     2.投诉人9月14后未听到噪音,后续跟踪噪声源,并与投诉人建立沟通机制,一旦噪声源出现,立即进行核查。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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