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63-3361303。
2019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对网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认真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明确职责,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市教育局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挥各种信息公布平台的作用,增强保密工作意识。一是通过《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设置的“教育专栏”、市教育局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清远教育》杂志等方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使各种平台发布信息得到广泛的运用,加强保密工作培训,不断增强办事人员保密工作意识,和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查意识,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清远市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转变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统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行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的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好政府信息工作。
(三)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把控。切实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严密操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和加强学习培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和涉及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全面公开,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教育工作各项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教育动态信息,努力提高公众对教育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