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粤财工〔2022〕134 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2023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局开展了清远市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发布申报指南、接受申报、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清远市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立项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若对项目立项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763-3381962;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8楼)
附件:清远市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立项公示名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清远市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立项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