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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第二届休渔放生节清远市放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9-05-25 16: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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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0915

印发广东第二届休渔放生节清远市

放生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第二届休渔放生节清远市放生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广东第二届休渔放生节清远市放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让北江母亲河休养生息,实现绿色渔业、绿色清远、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我市决定配合省开展以“增强资源再生能力,构建清远绿色渔业,创建广州后花园”为主题的清远市第四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清远市农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

协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委、清远市总工会、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清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清远市旅游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工商联、清远市教育局

二、活动时间

放生活动时间为2009年6月6日,市政府在放生现场举办放生启动仪式,并邀请农业部珠江渔业委员会、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渔政总队、广东海洋江河生态促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直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认捐2000元以上的单位、企业领导和认捐200元以上的社会人士参加。

三、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发动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认捐,结合政府投资引导,力争我市今年完成江河增殖放生各类鱼苗1000万尾的任务,其中政府投资放生鱼苗800万尾,企业、单位、个人认捐200万尾以上。

四、认捐的原则、方式和时间

(一)认捐原则

实行自愿认捐、数额不限的原则。认捐2000元以上(含鱼苗价值)的单位、企业或认捐200元以上的个人,将在《清远日报》登报鸣谢;认捐2000元以上的企业(单位)、个人将获市政府颁发的奖牌留念。

(二)认捐方式

认捐的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前往广东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地点:小市北江三路清远渔政码头,电话:3860777)办理认捐手续,也可以电话预约认捐,由市渔政支队开具财政统一收费票据。

(三)认捐时间

2009年5月10日至6月12日。

五、 放生地点和方式

放生地点:市渔政码头(市区北江三路)和西牛水利枢纽大坝;放生方式:在市渔政码头启动放生仪式,启动仪式后其他各县放生点分期分批进行放生。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殖放生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国务院《中国水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生管理规定》要求,江河的增殖放生活动需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严格控制放生品种,保证放生的水域生态安全。市直有关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农业局负责活动的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制作活动现场DVD。

(二广东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策划和落实,并按财政管理制度办理认捐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并与市渔业环境监测站共同负责鱼苗的落实。

(三)市团委主要负责发动辖区内的共青团员参与认捐和放生活动,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现场工作、青年摄影家协会参与宣传活动。

(四)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发动企业工会及职工参与认捐和放生活动。

(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发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认捐,将目前的宗教放生活动纳入这次活动中来,规范放生品种,实现更好的放生效果。

(六)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主要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认捐公告的宣传及信息发布。

(七)市旅游局主要负责发动各旅游点(公司、企业)参与认捐放生活动。

(八)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负责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进行宣传。

(九)市工商联主要负责发动我市工商业各界人士参与认捐和放生活动。

(十)市教育局发动全市中小学生参与认捐放生活动。

(十一)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活动的开展,渔政部门在当地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和认捐活动,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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