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盖章)市旅游局 填表日期: 2017.08.31
序号 |
文件名称(标题) |
文号(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的意见 |
提出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意见的理由 |
1 |
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
清府[2009]73号 |
2009.9.20 |
保留 |
该文符合2014年11月5日更新完善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意见》(粤府办〔2014〕56号)要求,适应发展需求。 |
2 |
印发北江旅游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清府办[2008]31号 |
2008.4.30 |
废止 |
主要内容已被《清远北江流域水质保护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河水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要求标准》涵盖 |
3 |
颁布《清远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清府[2000]34号 |
2000.05.31 |
废止 |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被废止。主要内容也与现行《旅游法》、《旅游管理条例》不一致。 |
4 |
印发《清远市一日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清府[2000]35号 |
2000.05.31 |
废止 |
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填表人:文明 签发人: 联系电话:3363309
【注:责任单位提出的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意见的理由,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01号)第三点的规定准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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