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监局关于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
(1988-199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7〕101号)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43号)要求,我局对1988年至1999年(第一阶段)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件,详见《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988年至199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
附件: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988年至1999年)规范
性文件清理目录
清远市质监局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988年至1999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标题) |
原文号 |
发文日期 |
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的意见 |
提出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意见的理由 |
1 |
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企业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清标量字〔1988〕 1号 |
1988.3 |
废止 |
2000年1月1日前制发的文件原则上废止。 |
2 |
关于开展计量标准器具及在用计量器具周检情况检查的通知 |
清标量字〔1988〕 21号 |
1988.3 |
废止 |
2000年1月1日前制发的文件原则上废止。 |
3 |
关于在清城镇商品流通领域全面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知 |
清标量字〔1988〕 23号 |
1988.7 |
废止 |
2000年1月1日前制发的文件原则上废止。 |
4 |
关于有关企业必须执行现行产品标准的通知 |
清标量字〔1989〕 28号 |
1989.5 |
废止 |
与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能不符。 |
5 |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食品标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清标量字〔1990〕 29号 |
1990.8 |
失效 |
因食品的监管职能已于2012年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我局已无此职能。 |
6 |
关于贯彻落实《清远市热轧带肋钢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清技监〔1994〕 63号 |
1994 |
废止 |
该类产品列入生产许可管理,其实施细则已多次调整,1994年的文件早已不再适用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