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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清远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2-31 03:42:03 来源:市质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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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分局,特检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19日




                                    2015年清远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其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提高电梯维保工作质量,宣传电梯维保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建立电梯维保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电梯监管体制改革成果。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

    在清远市清城区范围内从事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

    二、成立专项整治专案小组

    组长:黎志锋组长,成员:赖权民、杨舒勃、冯虹、王庆。牵头部门: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分局、行政审批科、锅特所协助。

    三、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清城区范围内从事电梯安装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于3月24日召开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向相关维保单位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宣传电梯安装维保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维保单位责任,分析我市当前在册电梯安全使用情况,通报我市电梯安装维保单位情况。

    (二)企业自查自纠。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要对照相关新法规标准及本单位质保手册的内容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完善维保服务点建设,规范维保工作,确保维保质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尽快整改完善,并将对照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于4月底前报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

    (三)监督检查。由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组织特设所、维保企业代表、特种设备协会等相关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对仍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移交我局稽查分局立案查处。

    (四)行政执法。对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移交给稽查的相关单位违法行为,由稽查分局依法立案查处,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整顿电梯安装维保市场、规范电梯维保行为和使用行为的目的。

    (五)召开安装维保单位整治专项工作总结通报会。由特设科牵头召开安装维保单位整治专项工作总结通报会,总结专项工作成绩,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电梯安装维保质量,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保护依法开展电梯安装维保工作企业的利益。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底前组织相关电梯维保单位到市局召开会议。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份为相关电梯维保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三)开展检查执法阶段。5至6月份以抽查方式重点检查维保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对严重违法和责令不改的单位移交立案查处。

    (四)总结通报阶段。7月份组织专案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讨论、通报、总结。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组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工合作,要把专项整治与相关法规,特别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贯彻落实及现场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周密布置,严格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整顿电梯维保市场,规范电梯维保和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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