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清理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01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43号)要求,我局对2000年至2016年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市工信局2000-2016年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附件:
市工信局2000-2016年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标题) |
文号(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拟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的意见 |
1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清经贸〔2008〕311号 |
2008年8月28日 |
废止 |
2 |
关于印发<清远市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
清经贸〔2008〕312号 |
2008年8月28日 |
废止 |
3 |
关于印发《清远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
清经贸〔2008〕342号 |
2008年9月1日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