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报来加田河治理工程(2017年二期)初步设计报告要求审批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对我市列入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问题的批示精神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的《连山县加田河治理工程(2017年二期)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省水利厅下放中小河流项目审批权限的有关文件及粤水建管〔2015〕2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加田河为绥江主流上游段,发源于连山县境内海拔1420.7m的擒鸦顶,集雨面积166km2,干流河长26.6km,河床综合坡降为15.1‰。加田河治理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连山县2017年度(二期)中小河流治理计划,主要对加田河干支流实施综合治理。
加田河缺乏防洪护岸工程措施,现有堤防堤身单薄,防洪基础设施薄弱,部分河道淤积严重,局部坍塌严重。为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对连山县加田河(2017年二期)进行全面整治是必要的。同意建设该项工程。
二、工程主要任务是提高治理河段的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障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河道总长6.1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总长度6.14km,护岸总长度7.55km,改建桥涵3座,修复拦河坝2座等。
三、同意本工程部分河段堤围保护对象以乡镇及村庄为主,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河段防护工程不设防。
四、下一步应按省对中小河流治理的进度要求,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经核定,工程概算为1222.92万元。资金来源:除省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七、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地质勘察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深度不够,请督促设计单位按《技术审查意见》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对工程设计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请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八、按照河长制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工程建成后的管理机构,要落实管护措施和管养经费,做好确权划界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另外,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完整。
九、其他同意《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1.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连山县加田河治
理工程(2017年二期)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2.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清远市连山县加田河治理工程
(2017年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的意见》
清远市水务局 清远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刘德根;联系电话:0763-368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