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6年年底,我市将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近日,市府办印发的《清远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表示,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保险等6个领域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方案》表示,将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我市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至2016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全面摸底排查、集中清理整顿、督查评估、验收总结等四个阶段。
将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等6个领域
《方案》提出,将结合我市实际,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保险等6个领域作为我市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其中,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方面,将对存在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线下营销以及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等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股权众筹平台存在发布虚假标的、自筹、“明股实债”、变相乱集资、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等行为进行整治。
《方案》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进行整治;对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进行整治。“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
第三方支付业务整治方面,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以及客户备付金账户未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的行为进行整治。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对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将从严格准入管理、坚持分类治理、强化资金监测、建立举报奖惩与黑名单制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技术手段等措施,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分类治理,提高专项整治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尤其是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重点区分主观诈骗和客观经营困难平台,抓住“涉及资金大、人数多、源头在本市”三个关键,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防止派生新的金融风险。同时,将参照省的做法,对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强化正面激励。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方案》同时公布了“清远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据悉,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信访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
《方案》表示,将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我市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此次专项整治至2016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全面摸底排查、集中清理整顿、督查评估、验收总结等四个阶段。
将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等6个领域
《方案》提出,将结合我市实际,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保险等6个领域作为我市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其中,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方面,将对存在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线下营销以及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等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对股权众筹平台存在发布虚假标的、自筹、“明股实债”、变相乱集资、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等行为进行整治。
《方案》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进行整治;对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进行整治。“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
第三方支付业务整治方面,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以及客户备付金账户未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的行为进行整治。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防止支付机构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对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将从严格准入管理、坚持分类治理、强化资金监测、建立举报奖惩与黑名单制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技术手段等措施,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分类治理,提高专项整治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尤其是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重点区分主观诈骗和客观经营困难平台,抓住“涉及资金大、人数多、源头在本市”三个关键,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防止派生新的金融风险。同时,将参照省的做法,对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强化正面激励。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投诉和举报信息共享。
《方案》同时公布了“清远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据悉,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信访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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