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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清远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四批)

时间:2021-08-31 14:53: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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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信访件4件,其中清城区3件,佛冈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生态环境污染类1件、土壤污染类1件、其他污染类2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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