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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清远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批)

时间:2021-09-06 14:55: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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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批信访件4件(来电4件、来信0件),其中清城区3件、佛冈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及大气污染类2件;综合类(涉多个污染类型)2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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