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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9-11 09:26:3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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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13

X2GD202109040135

反映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龙社区凌屋村及低坳村的南向15米处嘉福工业园区垃圾收集场垃圾堆积如山,滋生蚊虫,散发恶臭,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强烈要求该垃圾场立即选址迁移。

清远市清城区

大气

举报件反映的垃圾堆放点位于嘉福工业园东侧、凌屋村南侧,毗邻广清高速。该点为嘉福工业园内企业员工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占地面积约280 m2。该点南侧为废品回收站,占地面积约650 m2,主要回收废纸箱、易拉罐等。垃圾堆放点现场环境脏乱、散发恶臭。因嘉福物业委托的清运公司清运车辆少,导致出现垃圾堆积情况,未及时清理。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已完成现有垃圾清运,共清运生活垃圾148.18吨,已清理堆放点南侧废品回收站,拆除临时大棚,对场地进行消毒、杀菌处置;调整园区垃圾清运模式,不在嘉福工业园内临时堆放生活垃圾。

已办结

16

X2GD202109040133

举报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燕岩村和扶村村交接处的新悦碳酸钙有限公司、龙泉白玉石料场、信源精细食疗粉体有限公司侵占农村用地,粉尘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选矿的矿水污染了河流,破坏生态环境。

清远市阳山县

大气,水

投诉反映的新悦碳酸钙有限公司实际上为阳山新悦溢粉体有限公司,阳山新悦溢粉体有限公司租赁阳山新悦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两台砂机经营生产,检查发现其存在违法占地35.5亩,部分生产粉尘排入外环境、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违法行为。投诉反映的龙泉白玉石料场实际上为阳山嵩基矿业有限公司在黎埠镇扶村桥头堆放白石的临时堆场,检查发现其存在违法占地26.4亩,车辆装卸货物时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投诉反映的信源精细食疗粉体有限公司实际上为阳山县信源精细石料粉体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其存在违法占地85.5亩,部分生产粉尘排入外环境、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违法行为。

部分

属实

阳山县人民政府检查发现三企业存在违法用地、粉尘污染防治不到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等违法行为,已对三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未办结

20

X2GD202109040138

曾在2018年年底中央环保督察举报乱倒乱放危险废物情况,但是政府不处理,具体位置是1、寨岗科建机制专场对面一个厂背后;2.三排镇261马路和许广高速交接处附近的一家厂;3.寨岗石碑洞附近的山脚下。寨岗镇政府明知在石碑洞有危险废物600吨(污染面积几百平方米),污染地下水体,但仍然虚报瞒报不上报,委托无证无照企业非法清理。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土壤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中并没有这3个案件的信访台账资料。三排镇水足塘危废非法倾倒点于2018年6月由三排镇政府主动排查发现;寨岗镇石坡洞危废非法倾倒点于2018年8月由寨岗镇政府根据广州市南沙区生态环境部门案件线索追查发现;寨岗镇石坑崀龙联选矿厂旧址危废非法倾倒点于2019年12月由寨岗镇政府主动排查发现。

部分属实

1.3个危废倾倒案件均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

2.寨岗镇石坑崀龙联选矿厂旧址危废非法倾倒点已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现场危废应急清理工作,现将危险废物和受污染的土壤用吨袋包装后转移、暂存到其附近一家关停的企业,暂存场所已采取水泥硬底化、铺设防渗膜和设置遮雨棚等措施;下一步,由寨岗镇政府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制定处置方案,对石坑崀龙联选矿厂旧址已清理、转移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三排镇水足塘危废非法倾倒点已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危险废物无害化、稳定化处置工作,并对填埋池进行封场修复。寨岗镇石坡洞危废非法倾倒点已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现场倾倒的废油渣和受污染土壤的清理、转移和处置。

3.根据第三方出具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石坡洞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寨岗镇石坡洞危废非法倾倒点的地下水未受到倾倒的废油渣特征污染物的污染。

未办结

25

D2GD202109040084

反映省道261原化工厂路段近两年路上车经过时产生扬尘,对沿线居民造成影响。问题原因:1、这个路段有三间企业,一个是卖沙的,一个是生产沙并销售,一个是粉碎矿石的。2、粉碎矿石的企业,提取矿后,留下的矿渣,堆在山的一侧。堆放的矿渣对进村路段造成阻塞。3、进铁东村路段大约100米后,有一座桥的单边一侧,堆放大量矿土渣。4、小桥上侧建了一个专门拦截废土渣的堤坝,废土渣污染下游河水。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大气,土壤,水

反映的“这个路段有三间企业”实为2家企业。一是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志鑫建材加工厂。以山砂为原料的机械制砂,已在排污许可系统登记备案,该加工厂在省261原化工厂路段有1个制砂场所和1个堆放产品售卖的场所(即反映的卖砂点)。二是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已在排污系统登记备案,该公司主要从事以铁矿石、河卵石为原料进行机磁选铁粉和机制砂生产。

反映的“粉碎矿石的企业,提取矿后,留下的矿渣,堆在山的一侧。堆放的矿渣对进村路段造成阻塞”是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淤泥和废水三级沉淀回用池建在进铁坑村小路约150米的路边,造成路边的雨水排水沟堵塞,路面无阻塞,但下雨天的雨水易在路面积水,造成村民进出不便。

反映的“进铁东村(经核实应为铁坑村)路段大约100米后,有一座桥的单边一侧,堆放大量矿土渣。”是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的铁坑村路口150米的小桥边租了一块空地(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旁边),把机制砂原料和机制砂成品堆放在此空地处,不是矿土渣。

反映的“小桥上侧建了一个专门拦截废土渣的堤坝,废土渣污染下游河水。”是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土地靠近小溪,小溪下游不远处建有一个可关闸的蓄水坝,堆放的制沙原料和成品机制砂未做好防雨水防流失的措施,造成空地上的原料沙石和成品沙被雨水冲涮到小溪流入下游,现场检查发现小溪里有少量的砂石淤积。

基本

属实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已责令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志鑫建材加工厂、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目前两企业对存在问题正在整改中。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志鑫建材加工厂厂房内原料堆放体已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遮挡,厂区边界沿着省道261线的围栏上已安装喷雾设施喷洒水幕防扬尘;完成安装生产车间棚顶、成品砂的堆放和售卖堆场防尘喷雾设施,成品砂已用防尘网覆盖遮挡。

连南瑶族自治县淇丰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内的原料及成品已用防尘网覆盖遮挡,厂区边界沿着省道261线的围墙边及生产车间顶棚已安装喷雾设施喷洒防扬尘。厂区后面铁坑村路口进约150米路的右手山边空地上堆放的水泥路面碎块(制砂原料)和砂石,以及一些成品砂堆已清理回厂房内用防尘网覆盖遮挡。

寨岗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两家企业巡查,要求企业定期对其厂区门口及马路边的尘土进行清洁,进出载货车辆经厂区洗车槽清洗后再行驶上路,要求企业确保已安装的喷雾设施正常运行,降低扬尘对路过车辆及行人的影响。

未办结

40

X2GD202109040114

1、清远民族工业园环评修编未完成,规划修编未完成,规划修编随意更改;2、新塘园没有规划环评,为何宝晖制革厂能生产?同时该厂的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新塘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处理工业污水?3、九陂园区为什么上这么多不符合规划环评的企业?4、家具园区在饮用水取水源的上游,2018年环保督察已提出停产迁移,为何还是照常营业?更是在周边开发大周商贸城大型房地产,如何通过批准的?

清远市连州市

大气,其他污染,水

1.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组织编制《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1年),规划编制过程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现已报请连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2.新塘工业园区为县级工业园且认定为产业集聚地,非必须开展规划环评。新塘污水处理厂设计方案为处理生活污水。新塘工业园投产企业需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宝晖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

3.九陂园区已审批的企业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及规划环评禁止引入行业。

4.2018年8月16日,白云庄饮用水源取水点正式投入使用,其位于家具工业园上游2.5公里。鉴于原龙潭寺取水点停止使用并已核销,开发大周商贸城房地产项目已不受龙潭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限制,符合《连州市家具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要求。

部分属实

目前,《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1年)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要求,编制环境影响篇章。《东莞(清远连阳)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工作正在进行招标及前期调研,预计年底完成该规划环评修编工作。

未办结

82

X2GD202109040079

清远市英德市仙水南路尽头的新雄轻质砖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石灰,石灰水直排向浈阳湖,流经的地方鱼虾绝迹;该厂同时排放刺鼻废气和粉尘,对周边的聚龙湖小区、玖洞村、恒福小区造成污染。

清远市英德市

水,大气

现场检查时,新雄建材厂蒸压釜蒸汽冷凝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蒸汽未完全收集,冷凝水循环使用,检查人员未发现该厂有水渠直接连通至浈阳湖,未发现石灰水直排向浈阳湖,未发现浈阳湖鱼虾绝迹现象。

部分属实

针对该厂蒸压釜内的蒸汽未完全收集的环境问题,已立案调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新雄建材厂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未办结

88

X2GD202109040076

1、佛冈潖江两边的污水没有接入管网,奥园、拘留所等污水直排潖江。2、科惠白井后边河流一片黑水,严重影响下游的生活和生产。

清远市佛冈县

经核实,奥园小区的生活污水已接入佛冈县市政污水管网。该小区上游约100米旁边有一个排口,该排口是附近村庄的排洪渠,且存在部分村民的生活污水未完全收纳进入排泄渠后再汇入潖江情况。佛冈县拘留所未配套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简易污水设施简单处理后排入潖江。

科惠白井后边河流呈黑色,主要原因为附近村民排放的生活污水所致。

2021年9月6日,佛冈县环境监测站对群众反映的科惠白井东边渠道下游潖江河(大庙峡河段)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根据每月水质监测结果,群众所反映的“黑水”下游潖江良塘断面和升平断面面水质达标。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6日,佛冈县专责工作小组现场查看信访投诉中的有关点位后,决定立即对拘留所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立行立改,委托第三方编制奥园至拘留所污水管网的施工方案,将污水管接入佛冈县城污水厂(佛冈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目前,奥园至拘留所污水管网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9月底能够完成建设。

  佛冈县2021年7月已将科惠白井后边引水渠整治工作,列入整治计划,并完成了工程概算。为尽快解决群众诉求,佛冈县委县政府决定优先整治该引水渠。2021年9月6日,按照施工方案,有关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调度了2台钩机对科惠白井后边灌溉渠进行开挖。目前完成工程量约15%,预计2021年11月底完工。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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