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已归档)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东 > 边督边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清远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六批)

时间:2021-09-12 15:03:0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信访件11宗(来电2件,来信9件),其中清新区5件、清城区2件、英德市2件、佛冈县2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及生态环境污染类1件;涉及大气污染类4件;涉及噪音污染类1件;同时涉及生态环境、水污染类1件;同时涉及水、大气污染类2件;同时涉及生态环境、噪音污染类1件;综合类(涉多个污染类型)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