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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14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9-16 09:41: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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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

X2GD202109090105

来信反映清远镇宇染整有限公司,废气排放,烟囱从排气口直接排出黑烟,希望有关领导帮忙解决。

清远市清新区

大气

  经核实,镇宇公司厂区范围内共有废气排放口25个,分别属于镇宇公司、中信清远公司和富盛公司,其中镇宇公司废气排放口共21个,均为定型机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除油净化装置”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中信清远公司废气排放口共3个,分别均为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2)和40t/h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后经“双碱法脱硫+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富盛公司废气排放口1个,为印花机废气排放口,废气经“喷淋+静电”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021年9月10日至11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未发现镇宇公司、中信清远公司等废气排放口存在直排黑烟的情况,但部分废气排放口排出烟气呈淡灰色。

2021年9月10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镇宇公司厂区范围内25个废气排放口中在产在用的镇宇公司7个定型机废气排放口和中信清远公司2个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镇宇公司7个定型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达标;中信清远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1)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中信清远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2)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分别超过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的标准限值2.33倍和0.15倍,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9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对中信清远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中信清远公司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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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X2GD202109090108

来信反映清远华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环保处理设备,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清远市清城区

其他污染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清远华清公司于2005年9月19日取得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省清远市再生资源示范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清环〔2005〕122号),并于2006年10月16日通过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清环验〔2006〕81号)。2007年,清远华清公司在一期工程完成后,组织开展了清远华清再生资源示范基地的规划环评,并于2007年11月26日,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清远再生资源示范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7〕412号)。2019年11月30日取得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41802771879308B001Q。

(二)清远华清公司现主要负责清远市再生资源示范基地一期的厂房出租和管理,占地面积490579.95平方米,设计接纳拆解加工户160户,实际建成142个加工作坊,目前已出租生产车间107个,其中79个生产车间从事废铜贸易、废五金贮存仓库用途,28个生产车间从事废五金、废电机、废电线电缆拆解和人工分选。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整个生产项目无产生强烈噪声的噪声源,暂无工艺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厂区冲洗水,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该公司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厂区冲洗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或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不属实

2021年9月11日,清城区包案领导清城区委常委、副区长骆正强组织各职能部门到清远华清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各车间未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清远市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清远华清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清城环测WR字〔2021〕第485号)未发现异常。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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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X2GD202109090104

来信反映清远市联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每天早上都会排出类似绿色的废气,味道刺鼻,给周围居民造成困扰。

清远市清城区

大气

 经查,被投诉举报清远市联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条喷粉烘干生产线,存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经工作小组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排查和走访群众,发现“每天早上都会排出类似绿色的废气,味道刺鼻”为广东粤亿鑫交通安全设备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所产生。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在把钢结构半成品利用热炉加热至260摄氏度后,放入聚酯粉末(绿色)槽内进行表面处理(上粉着色),最后进入烤箱加热烘干。生产的过程中有“绿色的废气”产生,烘干的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现场未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1日下午,清新区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封了广东粤亿鑫交通安全设备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的生产用电电箱,停止该公司的生产用电,有关部门将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对清远市联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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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D2GD202109090067

反映七拱镇狗尾洞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管网工程建设到一半就停止建设了,还存在偷工减料减料的行为,管道直径缩小,图纸上的200毫米管径缩小为110毫米。反映新建的污水处理池距离居民区非常近,按图纸来说要距离居民区100-150m左右,现在建设只有40-50米。反映山上的生态林被私人老板挖毁,政府森林公安责令恢复,但是已经超期了还是没有开始恢复。

清远市阳山县

其他污染

   经核实,1、狗尾洞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中的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施工时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23日,管网长度约700米,施工方在施工期限内竣工,目前管网已完成铺设,藏于地下的管网已经进行水泥硬化覆盖,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接通管道。但有小部分农户门前的水龙头废水未接入管网,有3户农户存在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的情况。

2、狗尾洞村小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污水管网有2处、合计约50米的管径不达标,设计使用200毫米管径,但实际使用160毫米管径。原因是上述2处的污水管网铺设时需要开挖水泥硬底化公路,铺设工程量大,因此施工方沿用了原来的排水渠,而排水渠只能容纳160毫米的污水管网。

3、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指引,污水处理池建设选址以不影响农户的生活生产为前提,综合地势和用地等问题,由村小组理事会成员根据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共同讨论决定选址,建设的过程中也没有具体位置的图纸,因此污水处理池建设没有“按图纸来说要距离居民区100-150m左右”的要求。

4、2020年12月18日,阳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李五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在2021年6月18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1年9月10日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时,该地点复绿整改尚未达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进一步推进完善美丽乡村工程的建设,对未接入管网的3户农户生活污水纳管。截至9月12日,已完成2户农户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剩下1户农户未完成。1户未完成原因是该农户不允许施工方接入邻近的污水管网,要求重新开挖土方,铺设污水管网接驳。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池进行维护,清理污水处理池内杂草,增加种植水生植物,重新设置污水处理池水位调节管,完成水位调节管的设置,污水蓄水量达到预设水位。截至9月12日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是更换2处污水管网管径不达标的污水管,同时邀请村小组理事会成员进行现场监督。截至9月12日,该项目施工方已破开公路,开挖土方。

四是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协商讨论污水处理池是否重新选址并建设。

五是成立专门工作组,督促指导责任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狗尾洞山的复绿,并加强对复绿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复绿工作。截至2021年9月13日,有关责任人已经开始平整上山道路,备好复绿桂花树苗200株,并按照林业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复绿种植。

未办结

27

X2GD202109090093

反映在村背后进行石英砂开采,带来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破坏生态严重:
 
  1,露天开采行为巳经造成水田覆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污染, 矿山主没有采取彻底有效措施解决,简单在矿山底部用勾机挖个坑叫过滤池应付了事。矿沙自然流入下游的灌溉用水,流入下游的农田, 覆盖农田进而影响农业生产。一到下雨天大量的矿渣尾矿冲刷流至下流的湖泊,抬高河床,造成藻类植物和各鱼类品种绝迹。
 
  2,污染本村村民饮用水。由于开采矿山与村民自来水的饮水取水点很近,饮水取水点在矿山的下方不远处,一遇到雨水天,矿沙随雨水流入取水点污染水源,一下雨就影响村民正常饮水。
 
  3,空气污染,扬尘污染。由于是露天开采以及石英砂的特点, 树林植被被破坏,扬尘和砂石容易摔落,污染大气,造成矿山周边村 水浊山不清,晴天及刮风天的污染的程度更明显。
 
  4,靠近矿山的377县道沿途的英德大站镇侧塘村委、下太镇沙岗村委路边上有不少数量石英砂清洗小工场这些石英砂下游的加工清洗小工场损废农田地堆积从矿山拉来的原矿散矿,很难再复耕。   露天生产,直接用水冲洗,造成二次空气、水污染,每逢周六日晚上还时有偷排现象。

清远市英德市

生态,水,土壤

(一)关于“露天开采行为已经造成水田覆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污染,矿山主没有采取彻底有效措施解决,简单在矿山底部用勾机挖个坑叫过滤池应付了事”的问题

2020年6月30日,英德市水利局曾对该采矿点进行了水土保持事项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水土流失及危害隐患。2021年9月11日,经现场核实,该矿山已于2021年7月停工停产,矿区正在进行矿区复绿。现场水土保持设施有:共有三级沉淀池,每一级沉淀池都是用浆砌石建设的拦砂坝,具备拦砂沉淀功能,暂未发现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已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置和建设截水沟、排水沟、砌石及临时挡土墙、沉砂池和综合护坡等水土保持设施,水保功能基本正常,泄入矿区下游水系的泥沙较少,矿区水土流失强度目前在可控范围,对下游影响较小。

“露天开采行为已经造成水田覆盖和水土流失等生态污染,矿山主没有采取彻底有效措施解决,简单在矿山底部用勾机挖个坑叫过滤池应付了事”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矿沙自然流入下游的灌溉用水,流入下游的农田, 覆盖农田进而影响农业生产。一到下雨天大量的矿渣尾矿冲刷流至下流的湖泊,抬高河床,造成藻类植物和各鱼类品种绝迹”的问题

经查,暂时未发现矿水和矿砂污染农田的情况,灌溉用水的溪流河床未见矿砂沉淀,河床未见抬高,水中可见生物活动。

“矿沙自然流入下游的灌溉用水,流入下游的农田, 覆盖农田进而影响农业生产。一到下雨天大量的矿渣尾矿冲刷流至下流的湖泊,抬高河床,造成藻类植物和各鱼类品种绝迹”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污染本村村民饮用水。由于开采矿山与村民自来水的饮用取水点很近,饮水取水点在矿山下方不远处,一遇到雨水天,矿沙随雨水流入取水点污染水源,一下雨就影响村民正常饮水”的问题

9月11日,经现场核实,大站镇侧塘村委山下组取水点位于距离矿山直径约300米的另一座山下,与采矿点不同一条山坑,饮水取水点不在矿山下方。目前,暂未发现矿砂随雨水流入取水点污染水源的情况,大站镇侧塘村委会暂未收到饮用水问题有关投诉。英德市疾控中心对侧塘村委山下小组村民的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共采集侧塘村委山下组饮水工程出厂水及侧塘村委山下小组2户村民家中自来水3个水样,饮用水检测结果待出。

“污染本村村民饮用水。由于开采矿山与村民自来水的饮用取水点很近,饮水取水点在矿山下方不远处,一遇到雨水天,矿沙随雨水流入取水点污染水源,一下雨就影响村民正常饮水”的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空气污染,扬尘污染。由于是露天开采以及石英砂的特点,树林植被被破坏,扬尘和砂石容易摔落,污染大气,造成矿山周边村水浊山不清,晴天及刮风天的污染的程度更明显”的问题

经查,该矿企在采矿过程中开挖山林的作业已取得林业部门批准,未发现该矿企有批准范围以外的作业行为,现场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和明显伐桩情况。英德市自然资源局于6月18日按《关于印发<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对持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该矿山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时发现该矿山治理复绿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并下达了《英德市持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表》,责令其按要求开展防尘降尘工作并做好矿区的治理复绿工作;7月13日再次对该矿山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矿山治理复绿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未落实到位,已对其下达了《关于责令英德市永添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停产整治的通知》,责令其停产整治,待其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矿山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正在开展治理复绿和加大防尘绿网布的铺设范围,加强防尘降尘工作。

“空气污染,扬尘污染。由于是露天开采以及石英砂的特点, 树林植被被破坏,扬尘和砂石容易摔落,污染大气,造成矿山周边村水浊山不清,晴天及刮风天的污染的程度更明显”的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靠近矿山的377县道沿途的英德大站镇侧塘村委、下太镇沙岗村委路边上有不少数量石英砂清洗小工场这些石英砂下游的加工清洗小工场损废农田地堆积从矿山拉来的原矿散矿,很难再复耕。露天生产,直接用水冲洗,造成二次空气、水污染,每逢周六日晚上还时有偷排现象”的问题

1、经查,大站镇侧塘暂时没有发现矿水和矿砂污染农田的情况,下太镇377县道沿途5家石英砂加工厂存在占用农田堆料行为,共占用农田约6.1亩,待清理原料后可复耕。

2、9月11日,经现场检查,377县道沿途的17家在产的石英砂厂均在搭建的厂房内生产,粉尘经布袋除尘或水喷淋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发现下太镇祥兴石英粉厂、下太镇宁源矿业有限公司、下太镇英顺石英粉经营部、英德市金星石英粉原料厂、下太镇通用石英砂厂5家石英砂加工厂存在原矿堆放不规范,未进行完全遮盖、围挡、地面积尘较多等问题。9月11日、13日,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大站镇侧塘村委、下太镇沙岗村委周边对空气环境质量分别布点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具;

3、377县道沿途17家在产的石英砂厂附近水体为下太坑,石英砂厂生产时的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9月11日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对下太镇下太坑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并在下太社区下太坑吴屋桥断面采水样检测,根据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所测项目达标。

“靠近矿山的377县道沿途的英德大站镇侧塘村委、下太镇沙岗村委路边上有不少数量石英砂清洗小工场这些石英砂下游的加工清洗小工场损废农田地堆积从矿山拉来的原矿散矿,很难再复耕。露天生产,直接用水冲洗,造成二次空气、水污染,每逢周六日晚上还时有偷排现象”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于9月12日分别对下太镇祥兴石英粉厂、下太镇宁源矿业有限公司、下太镇英顺石英粉经营部、英德市金星石英粉原料厂和下太镇通用石英砂厂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5家石英砂厂在期限内完善原料堆场护墙建设,做好原料堆场防尘覆盖工作,并对厂区地面扬尘进行清理。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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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D2GD202109090065

反映大笪村2021年1月25号十几亩的农田被清水迳村委会用黄色淤泥和生活垃圾填埋了,曾向当地部门多次反映,其他村被填埋的农田已经得到解决,但是大笪村的被占用地块没有处理。要求清水迳村委会对相关农田进行恢复原状,进行复耕,另外赔偿诉讼费。

清远市佛冈县

土壤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填埋占用地点位于佛冈县龙山镇清水迳村委会大笪村和大崩岗村两个自然村之间的一个河段上,现场发现确有明显的堆填泥土的痕迹,沿着民安河自北向南呈河堤状,长约200米,宽约6米不等,离河面高约3米。根据填埋的痕迹,经佛冈县自然资源调查设计测绘中心测量确定,实际填埋占用的面积共1308.3 平方米,地块地类实为河流水面和可调整果园,其中河流水面面积839.9 平方米,可调整果园468.4 平方米。

该河段填埋物为清水迳村委会于2021年1月用村中清拆出来的废弃泥砖填筑,因该河段河堤低洼,汛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通过该方法填高加固河堤,防止洪涝灾害。填埋物并非黄色淤泥和生活垃圾。该填高加固河堤工程没有申报工程项目立项,也没有申请项目用地,填高加固不规范。

    经核实,2021年3月12日,佛冈县人民法院受理大笪村村民作为原告提起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佛冈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测量公司要求原告预先缴纳测量费,但村民考虑到费用问题,于2021年8月24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佛冈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6日裁定准许该村民撤诉,裁定书中明确其案件受理费为1300元,由原告负担。

部分属实

目前已明确由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堆填物清理干净,恢复河堤原状,消除不规范填高加固带来的水土流失风险,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同时,邀请大笪村和大崩岗村的群众现场监督,确保整改到位。该项工作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下一步将针对投诉反映的河段河堤低洼,汛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的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河堤加固方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未办结

34

X2GD202109090087

举报阳山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该公违法排放洗矿污水,导致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柑仔坑高村下游三千多人口及一千多亩良田灌溉、鱼塘、生活用水带来极大危害,下雨天,洗矿场污水会往下游流放,含毒废水污染河流山体,让鱼塘的鱼死,农田的稻谷.花生.玉米及一切农作物都会枯萎无收成,导致农户损失惨重。还我们一个青山绿水而平静的环境,不胜感激。

清远市阳山县

2021年9月10日,有关部门联合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尾砂池有选矿废水外排的现象。不排除该公司尾砂池循环用水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循环用水外溢的可能性,“阳山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洗矿污水”、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等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到高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走访周边群众,经了解,近年高村村委会灌溉用水一切正常;2019年至今农作物全面丰收。    2021年上半年水稻种植面积为730亩,总产量340吨;玉米种植面积为467亩,总产量145吨;大豆种植面积141亩,总产量15吨。今年下半年农作物生长正常,没有出现因灌溉水造成枯萎无收成情况,鱼塘经营也一切正常。

经核查,阳城镇柑仔坑高村下游(高村山坑)吃水工程,取水源头在泵坑(不在宏达矿业公司影响范围),水源水质经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2021年9月10日,阳山县疾控部门对宏达矿业公司厨房水龙头末梢水、大墩蓄水池出厂水、岩坑出厂水、水见头村19号胡全家末梢水、高陂村34号彭有能家末梢水现场抽取水样;9月14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宏达矿业及周边水体、柑仔坑高村地表水进行采样检测,有关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在核查投诉反映问题过程中,阳山县有关部门发现宏达矿业公司存在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办理取水许可擅自取水,涉嫌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目前阳山县有关职能部门已责令宏达矿业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力做好交办案件查办落实,依法查处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监管,从严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未办结

35

D2GD202109090063

曾经来电举报过黄忠养猪场污染扰民情况,养殖户已经开始大量卖出生猪,今天再次来电反映政府包庇养殖户,担心以后会重新再建养猪场。

清远市清新区

其他污染

  投诉反映的“黄忠养猪场”为山塘镇花岗村委会大元村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黄忠养殖场(以下简称:黄忠养殖场),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花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1803MA52HB6688,经营者黄某忠,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设计养殖规模为存栏生猪2400头。黄忠养殖场项目面积6710.58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农用地面积4042.78平方米,附属设施农用地面积254.99平方米,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在网上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编号201744182700000035,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2441803MA52HB6688001Y,有效期为2021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

  (一)关于“曾经来电举报过黄忠养猪场污染扰民情况,养殖户已经开始大量卖出生猪”的问题

  2021年9月7日,收到关于“山塘镇花岗村委会大元村村内有一个猪场距离居民区200米不到,臭味扰民非常厉害,没通过环评擅自经营,当地居民表示反对。曾向当地部门多次反映,但是未能得到处理。在猪场建设过程中,砍伐山林,导致水土流失”的交办案件。收到交办后,清新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核实,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养殖场为黄忠养殖场目前没有生产养殖,猪只已清栏,现场能闻到轻微的臭味。经查,2021年,黄忠养殖场共进猪2660头,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申请进猪330头、2021年2月9日申请进猪260头、2021年3月12日申请进猪1000头、2021年4月1日申请进猪1000头,每批猪苗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审批后,办理生猪调运手续。2021年,黄忠养殖场共生猪出栏2489头(另外部分猪只属正常死亡,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分别于2021年8月5日至31日共出栏1653头、2021年9月4日至5日出栏836头。生猪出栏按检疫规定进行生猪动物检疫,开具了全省联网的生猪检疫票据。该猪场最后一批进猪时间是2021年4月1日,最后一批出栏时间是9月5日,养殖周期超过5个月,符合生猪从仔猪养殖到90-110斤需要4-5个月的规律,黄忠养殖场的生猪出栏情况符合生猪养殖周期与市场规律。因此,“曾经来电举报过黄忠养猪场污染扰民情况,养殖户已经开始大量卖出生猪”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政府包庇养殖户”的问题

  2020年8月5日,山塘镇政府在公告栏对黄忠养殖场的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2021年9月8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黄忠养殖场进行厂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未检出至16(无量纲),存在轻微气味,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2021年9月7日,山塘镇政府会同清新区各职能部门现场核查;2021年9月8日,清新区副区长胡祖治组织清新区各职能部门到黄忠养殖场检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听取群众对黄忠养殖场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召开座谈会,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详细核查群众投诉事项,化解信访矛盾,各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发现“政府包庇养殖户”的问题。

  (三)关于“担心以后会重新再建养猪场”的问题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6号),黄忠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已经广东省林业局批准(粤林地许准〔2019〕226号),同意该项目使用清新区山塘镇花岗村委会的林地0.3996公顷;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在网上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督促养殖场依法建设、合法合规经营,减少因生产养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7日,山塘镇政府会同各部分到现场核查,9月8日,包案领导清新区副区长胡祖治组织各职能部门到黄忠养殖场检查,并走访周边村民,听取群众对黄忠养殖场的意见和建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委托第三方对黄忠养殖场进行厂界臭气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为未检出至16(无量纲),存在轻微气味,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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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X2GD202109090086

1、迴龙村的原县矿产公司选矿厂、宝信选矿厂、旺基选矿厂,还有铁坑村、社墩村、石坑崀村、成头冲村和阳爱村的选矿厂大量使用重金属原料,排放废水废渣,导致周边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现旺基选矿厂已被关停,但厂内的有毒垃圾、尾沙池仍存在。
 
  2、樂昌五金塑料厂、鑫发玩具厂有毒废水流入两个宽井内,造成地下水污染、有毒
 
  3、投诉人多次购买设备自行对井水和土壤进行检测,发现均受重金属严重污染
 
  4、2005年镇政府以办迴龙工业区为名违规征地(花鸡坪、十五冲、罗婆背等集体土地),未争取村民们意见就擅自占地。
 
  5、镇政府违反国家规定“以租代征”
 
  6、环保局2010年对该村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5、2021年3月,寨岗镇镇长罗某带人强行摧毁投诉者29亩林地,共计7250棵树木。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土壤,水,其他污染,生态

(一)关于“迴龙村的原县矿产公司选矿厂、宝信选矿厂、旺基选矿厂,还有铁坑村、社墩村、石坑崀村、成头冲村和阳爱村的选矿厂大量使用重金属原料,排放废水废渣,导致周边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现旺基选矿厂已被关停,但厂内的有毒垃圾、尾沙池仍存在”的问题

“迴龙村的原县矿产公司选矿厂”实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迴龙选矿厂(以下简称“迴龙选矿厂”),2018年5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5月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694748557U001Z,主要经营铅、锌矿洗选,2020年10月完成尾沙池闭库复绿的固废堆场整治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该企业目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用电设施也已由供电部门进行拆除。

“宝信选矿厂”实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三一矿业场(以下简称“三一矿业场”)。三一矿业场于 2020年4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6981919280002X,主要经营铁、铅、锌矿洗选。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旺基选矿厂”实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旺基选矿厂(以下简称“旺基选矿厂”)。已于2016年已经自行拆除厂房和生产设备,原来的厂址部分已经新建了农村住宅,原旺基选矿厂的尾沙池于2017年已闭库并复绿。

寨岗镇铁坑村有2家选矿厂,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铁坑选矿厂(以下简称“铁坑选矿厂”)和连南瑶族自治县雨时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时公司”)。铁坑选矿厂于2020年3月1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MA4UQ8RFXN001P,主要经营铁矿磁选,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雨时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hb441800500006683J001W,主要经营铁矿磁选选,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寨岗镇社墩村有1家选矿厂,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富涵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涵矿业”),于2020年10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787939117H001X,2020年11月完成固废堆场整治,主要经营钼矿的洗选,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寨岗镇石坑崀村有1家选矿厂,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鸿伟铁矿洗选厂(以下简称“鸿伟洗选厂”),于2020年10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L25395590L001W,主要经营铁矿磁选,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寨岗镇成头冲村有1家选矿厂,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四鑫选矿厂(以下简称“四鑫选矿厂”),于2020年3月2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590125451T001X,主要经营铅、锌矿洗选,2020年10月完成尾沙池闭库复绿的固废堆场整治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拍卖状态。

寨岗镇阳爱村有1家选矿厂,名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三合选矿厂(以下简称“三合选矿厂”),于2020年3月12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826L084278537001W,主要经营铁矿磁选,2020年10月完成尾沙池的固废堆场整治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该企业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

经现场核查,交办案件反映的寨岗镇9家选矿厂中,旺基选矿厂已自行拆除厂房和设备;迴龙选矿厂和四鑫选矿厂已完成尾沙池闭库复绿,不具备生产条件;其余6家选矿厂(三一矿业场、铁坑选矿厂、雨时公司、富涵矿业、鸿伟洗选厂、三合选矿厂)目前都因无原矿加工处于停产状态,均建有生产废水回用池,做到废水回用。

根据2020年3月、2020年10月、2021年4月共3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9家选矿厂所在区域附近寨岗河、寨南河开展采样检测,寨岗河的3个段面(香车段面、二村段面、四村段面)和寨南河明华厂段面的水质重金属指标都达到地表水的Ⅱ类水标准。针对这次反映水体受到污染的问题,2021年9月13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寨岗河、寨南河开展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二)关于“樂昌五金塑料厂、鑫发玩具厂有毒废水流入两个宽井内,造成地下水污染、有毒;投诉人多次购买设备自行对井水和土壤进行检测,发现均受重金属严重污染”的问题

“樂昌五金塑料厂”和“鑫发玩具厂”均位于寨岗镇迴龙村迴龙工业园,“樂昌五金塑料厂”实为燊昌(连南)塑胶金属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管接头和塑料阀门,生产设备为注塑机、空气压缩机、冷却水塔等,该企业的冷却塔生产用水通过泥混凝土储水池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用无磷洗洁精清洗少量粘有灰尘的产品的废水,通过三级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企业厂内的树木灌溉,不向外排放。“鑫发玩具厂”实为连南瑶族自治县鑫发五金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塑料玩具和系列毛绒玩具,设备有塑料挤出机、研磨机、粉碎搅拌机、电脑控制甩干机、洗货机、节能型高频加热机、磨边机、注塑机械等,该企业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经核实,这两家企业都不存在将“有毒废水流入两个宽井内,造成地下水污染、有毒”的行为。

2020年3月和2021年4月,连南瑶族自治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迴龙工业园旁的迴龙村三队和四队的两个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迴龙村三队和四队的地下水重金属指标达到地下水的III类标准,没有受到重金属污染。针对这次反映的地下水污染问题,2021年9月13日,连南瑶族自治县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旁的迴龙村自然村的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三)关于“2005年镇政府以办迴龙工业区为名违规征地(花鸡坪、十五冲、罗婆背等集体土地),未争取村民们意见就擅自占地。镇政府违反国家规定‘以租代征’”的问题

2005年至2006年寨岗镇政府受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委托,开展寨岗镇廻龙工业园项目征地工作,征地范围为廻龙村“花鸡坪”“十五冲”“罗婆背”等集体土地,通过核查征地历史档案,整理统计出廻龙村集体土地征收面积共392.78亩,在开展征地工作的过程中,手续完善,征地协议、征地统计表均有村小组长、村民本人签名确认,并给付了征地款和补偿地上青苗款,不存在“未征求村民同意擅自征地”的情况。

征地工作结束后,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通过合法手续出让上述征收的土地,用于工业建设,不存在“以租代征”情况。

(四)关于“环保局2010年对该村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

经核查,在2010年2月,曾有1位村民反映其居住的寨岗镇廻龙工业园旁的迴龙村水井疑似受到工业园企业的污染,当时连南瑶族自治县环保部门和信访部门组成工作组到迴龙村多个水井取样,并委托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验,检测结果没有发现井水重金属超标。连南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有CMA认证,当时已出具检测报告给投诉者和迴龙村委,不存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关于“2021年3月,寨岗镇镇长罗某带人强行摧毁投诉者29亩林地,共计7250棵树木”的问题

因有个别村民在已被征收并补偿了原青苗款的土地中私自增加种植树木。2021年3月15日,寨岗镇政府书面向该村民发出通知,告知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清除所种植的青苗,否则寨岗镇政府将依法依规强制清除。至2021年3月22日止,由于该村民仍未清除种植物,县、镇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既定方案,对该村民私自种植的树木进行了依法清除。

部分属实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由副县长吴健平同志担任包案领导,成立交办案件落实工作小组,针对群众反映情况查实的问题立行立改或制定整改措施跟踪落实。

收到交办案件后,连南瑶族自治县对交办案件涉及的选矿厂开展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雨时公司、富涵矿业、鸿伟洗选厂、三合选矿厂存在的原料和成品堆场未硬底化、尾砂池未做好防渗措施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021年12月15前全部完成整改。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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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D2GD202109090062

反映北部万科城等多个小区长期闻到烧塑料的臭味,尤其傍晚至夜间特别严重,怀疑是定安工业区内多家焚烧电子垃圾的企业造成。曾经向多个部门反映过,都没得到解决。

清远市清城区

大气

经核实,清城区暂未发现企业或个人焚烧电子垃圾行为。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委会有三间涉气塑料企业,检查发现企业有机废气收集效果不佳,目前三家涉气塑料企业未生产。9月10日至12日期间,清城区通过VOCs走航车对北部万科城及周边小区进行夜间走航监测,暂未发现VOCs高值,现场无明显异味。另外,对北部万科城进行夜间走访,部分群众反映前期在夜间不定时会闻到塑料臭味。2021年9月5日至今,龙塘镇生态环境办巡查发现并制止北部万科城周边焚烧秸秆、生活垃圾行为有10宗,焚烧痕迹中明显可见有塑料物,焚烧塑料产生的异味对小区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1年1月以来,清城区在12345、12369等举报平台共接到北部万科城及周边小区的涉气问题投诉信访69宗,已按时办理61宗,剩8宗因未超过办理时限,目前正在办理。另外,清城区2021年立案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21宗,并责令企业整改。

部分属实

    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委会三家涉气塑料企业正进行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密闭房加强有机废气收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及龙塘镇生态环境办将继续加强企业巡查力度,防范企业为逃避现场检查而临时停产,督促及指导企业做好废气升级改造工作,并加强对复产企业的执法、监测工作。龙塘、石角两镇成立专项巡查组,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

未办结

98

X2GD202109090039

反映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太平镇大塱村百亩农田山林被填埋有毒物质,无法耕种,政府责令整改,三年也仍然无法耕种,树全部死亡。严重影响生态。

清远市英德市

土壤

     (一)关于“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太平镇大塱村百亩农田山林被填埋有毒物质”的问题

     经核查,我市辖区内无太平镇大塱村,该信访案件反映的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百亩农田山林位置实为永泰、鼎力明、顺之英三家选矿厂,投诉提及的“被填埋有毒物质”为上述三家选矿厂遗留的尾矿渣,并非填埋所为。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分别对原鼎力明、永泰、顺之英选矿厂的遗留尾矿进行采样检测,根据现场采集的尾矿浸出毒性分析,主要无机元素及化合物指标的浸出毒性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58.3-2007)中所列的标准限值,遗留尾矿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英德市东华镇双寨村、太平镇大塱村百亩农田山林被填埋有毒物质”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无法耕种,政府责令整改,三年也仍然无法耕种,树全部死亡。严重影响生态。”的问题

     2019年5月,东华镇政府制定了《双寨村三家选矿厂复耕复绿的整治方案》,三家选矿厂按照东华镇的整治工作方案,自行拆除厂房、办公用房、设备并进行复绿。2020年2月,东华镇就复绿工作开展“回头看”时,发现除鼎力明选矿厂以外的其他两个矿点复绿树苗大部分已干枯。东华镇于2020年3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对双寨村三家选矿厂进行复耕复绿的整治方案》,并组织清运了7660吨废弃矿渣到英德市恒宇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购买了16200棵桉树、松树及50公斤草籽进行再次补种复绿。补种后,开始几个月长势良好,但随后出现连续干旱天气,下半年永泰、顺之英两个矿点的复绿树苗长到1米左右再次出现部分枯死,成活率低。

     为科学有效地修复该地生态环境,2021年1月,英德市聘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永泰、鼎力明、顺之英三家选矿厂实地调研并针对污染源制定综合整治方案。5月11日,英德市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和东华镇政府及双寨村八个村民小组代表共同召开听证会,会上听取对该整治方案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尊重村民及部门意见建议和科学整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施工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工程队于2021年7月9日进场施工,依照施工方案对原三家选矿厂旧址场地进行清理平整、生态拦挡、截排水、种植土回填、植被种植、灌溉养护等工作,截至9月11日约完成总工程量的35%。

    “无法耕种,政府责令整改,三年也仍然无法耕种,树全部死亡。严重影响生态”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继续做好群众工作,督促施工队规范施工,加快三家选矿厂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进度。

  二是倒排工期,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预计9月20日前完成场地清理平整、生态拦挡;9月底前完成截排水;10月底前完成两布一膜铺设、种植土回填等基础工程;11月底前完成场地的植被种植。

    三是开展修改整治后的灌溉养护工作。在完成场地整治工程后,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岗蒲岭三家选矿厂的生态修复工作做到科学施工到位,生态环境修复到位。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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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X2GD202109090032

举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滩头生态公益林被破坏用于建造墓地。

清远市阳山县

生态

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黎埠镇界滩村委会滩头村村民林某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在滩头村吹石角山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建坟墓,占用林地面积36.3平方米。2020年月8月,阳山县民政局、县林业局以及黎埠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林某违建墓地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2020年8月31日,阳山县林业局依法对某违法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林伟强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2021年6月28日,有关部门再次实地检查,林伟强原违建墓地水泥固化部分已拆除,并种植了草皮进行复绿。2021年7月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滩头村墓地复绿项目复绿情况出具了复绿验收结论报告书,验收结论报告指出:“该复绿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铺设的草皮达到减缓雨天径流和水土流失目的,建议后期加强草皮的养护。”

属实

  全力做好生态公益林建造墓地投诉举报案件查办落实,继续做好复绿后的管护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已办结


115

X2GD202109090026

来信反映: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片区群众长期饱受片区周边企业、作坊、甚至与广州花都区相邻地段工厂企业日夜排“毒”的痛苦生活,居民于2020年12月份曾向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领导、广东省环保部门、省信访局以及清远市领导反映相关情况,2021年2月收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该局亦进行了一系列的环境巡查监管工作,但时至今日,仍然无法锁定污染源头。恳请督察组能重点关注,并切实有效解决美林湖片区老百姓的吸“毒”之苦楚问题。

清远市清城区

大气

    近年来,清城区确实收到群众反映美林湖社区受异味影响的信访投诉,2021年至今,清城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18人次,检查企业413家次,立案处罚企业54宗,处罚金额1555.135万元。其中,针对龙塘镇、石角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9宗,处罚金额1309.06万元。美林湖社区臭气源不仅来自于工业源,还涉及农业源、生活源等方面,且受地形地势、季节风向的影响,成因复杂,导致美林湖等小区受异味困扰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2021年初,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将市民反映的关于美林湖社区环境异味的信访事项作为2021年局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包案领导,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了信访事项“四个一”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有序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利用高新科技开展异味溯源;二是实施“散乱污”清理整治行动;三是是建立健全沟通联动和排查反馈工作机制。

部分属实

  (一)加强周边污染源巡查。2021年9月10日至12日,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联合龙塘、石角两镇生态环境办,继续加强对美林湖社区周边工业园区及村庄的夜间巡查,共出动人员92人次,检查企业26家,暂未发现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9月10日,龙塘镇生态环境办巡查发现美林湖社区北面的长冲新玛基一带存在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现场已制止村民的焚烧行为并对其进行教育。

  (二)加强溯源排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夜间异味问题,通过运用VOCs走航车于每天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2时开展夜间监测,加强对美林湖社区及周边小区的走航分析,进行区域VOCs污染及其他污染物因子画像,全面摸清美林湖社区和周边小区区域VOCs及其他污染物整体污染状况、污染分布、浓度水平,确保能够快速发现和标记问题点位、问题企业。根据第三方技术公司(安徽科创中光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远市VOCs走航监测分析日报》显示,9月10日至12日夜间时段,美林湖社区及周边小区暂未发现VOCs高值,现场无明显异味。

  下一步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继续加强排查整治。继续开展工业园区驻点检查工作,加强对园区企业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摸排、及时处置,通过联合气象部门和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确认气象条件、找准问题源头,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二)继续加强监督管理。按照《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动态管理机制的函》,充分利用无人机等手段,严查隐蔽区域,特别是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场所。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帮扶,引导企业向规范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减少工业废气排放。

  (三)继续加强巡查宣传。督促龙塘、石角两镇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美林湖社区周边的农林企业及村民焚烧秸秆等行为,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减少焚烧异味对周边楼盘的影响。

  (四)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业主代表的沟通交流,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及时通报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听取业主诉求以及意见建议,引导小区业主理性维权,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美林湖社区业主反映的信访问题。

  (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广州、佛山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对美林湖社区周边跨界污染源的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未办结

129

X2GD202109090016

来信举报: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龙怀高速英德段立项报批过程(可行研究、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且因此导致龙怀高速公路英德段以及路线设计发生重大失误,高速公路侵入了举报人安兴奶牛场的法定防疫距离,对举报人造成重大侵权,埋下了华南地区动物疫病爆发的重大隐患。

清远市英德市

其他污染

  (一)关于“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龙怀高速英德段立项报批过程(可行研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且因此导致龙怀高速公路英德段以及路线设计发生重大失误”的问题

  汕昆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于2014年9月28日、2014年7月31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研批复(发改基础〔2014〕2203号)、原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环审〔2014〕186 号)。

  经核查,“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龙怀高速英德段立项报批过程(可行研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弄虚作假,且因此导致龙怀高速公路英德段以及路线设计发生重大失误”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高速公路侵入了举报人安兴奶牛场的法定防疫距离,对举报人造成重大侵权,埋下了华南地区动物疫病爆发的重大隐患。”的问题

  奶牛场以龙怀高速连英段与其奶牛场的距离过近,两者间的距离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饲养场须与主要交通干线保持500米以上距离的要求,使其无法达到防疫要求为由。2019年12月31日,该奶牛场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08亿元。2020年12月9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8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驳回原告(奶牛场)的诉讼请求。奶牛场不服判决,于2021年1月13日,以环境侵权为由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

    经核查,“高速公路侵入了举报人安兴奶牛场的法定防疫距离,对举报人造成重大侵权,埋下了华南地区动物疫病爆发的重大隐患。”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一是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二是由九龙镇政府做好奶牛场投资者的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英德市将持续跟进案件审理情况。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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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GD202109090011

来信反映:清远北部万科城一期业主长年受到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导致房子根本不能住。约7年多前(收楼后一年左右),已发现位于一楼的水泵房发出严重低频噪音,严重影响休息和日常生活,立即向万科物业及万科地产反映问题要求整改,这些年也不断找物业反映情况,但噪声超标问题一直没有进行整改,近两年水泵房噪声越来越大,万科物业及地产人员到现声查看后也承认水泵房影响噪声很大,源于水泵房需服务整个一期和二期共30多栋楼几千户的供水。业主多年多次多方投诉但噪声污染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清远市市辖区

噪音

 投诉反映的问题地点为北部万科城一期A4栋,该楼首层设有水泵房,经到投诉人住宅现场核查,能间歇性感受到水泵运行时产生低频共振噪音影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已现场组织检测部门对投诉人住宅客厅和主卧室进行低频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水泵房确实存在发出低频噪声的情况。

基本属实

2021年 9月11日-12日,经与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2次研究协调,议定由北部万科城建设单位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工作。9月13日,北部万科城建设单位已出具初步的整改方案:一是拆除原水泵更换为静音型节能泵;二是增加水泵进口的偏心大小头,制作新的水泵出口弯管,更换新的水泵进出口软接头;三是水泵进水主管及分支管安装橡胶弹性支架,水泵出口处安装钢弹弹簧性支架;四是在水泵出水总管加装双球抗震管道减震器;五是管道在出水泵房的结构套管剔除水泥封口,用减震橡胶泥进行塞缝处理。建设单位承诺在9月25日前完成以上整改,切实降低水泵噪声对群众的影响。

未办结

137

X2GD202109090010

来信反映:清远市英德黎溪镇恒昌村内的山坡上,在2020年1月一名外嫁女及其丈夫砍伐了大约3亩的树林,建起水奶牛养殖场,村民投诉无门,其扬言村长是其岳父,且在镇上有亲戚当官。两年来,该养殖场养了四五十头牛,每天的牛粪臭味熏天,冲洗牛只的废水随山溪流走,导致溪水水体发黑、发臭,严重影响溪边生态,且臭味难闻。牛棚边的水池用于牛只下水,也是恶臭难闻。

清远市英德市

水,生态,大气

  (一)关于“在2020年1月一名外嫁女及其丈夫砍伐了大约3亩的树林,建起水奶牛养殖场”的问题。

  经核实,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和伐桩情况。现场建有4个养殖场铁棚,部分路面已硬底化。

  “在2020年1月一名外嫁女及其丈夫砍伐了大约3亩的树林,建起水奶牛养殖场”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村民投诉无门,其扬言村长是其岳父,且在镇上有亲戚当官。”的问题

  经核查,2020年11月16日和11月17日,英德市黎溪镇政府接到过2次关于反映奶牛场废弃物排到河流,污染河流的投诉,接到投诉后,黎溪镇政府派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并告知奶牛场主要做好环境相关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不能直排至溪流。2宗信访件均已处理并回复信访人,之后黎溪镇政府未再收到该奶牛场的相关投诉。同时对于村民投诉方面,村民有诉求可到恒昌村委会或黎溪镇政府反映,镇、村部门及工作人员均会受理并及时处置回应,不存在投诉无门情况。该养殖场为恒昌村民罗桂林及其女婿莫炳康一起经营,罗桂林为恒昌村委会石街路村民小组组长,并没有在镇政府工作的亲戚。

  “村民投诉无门,其扬言村长是其岳父,且在镇上有亲戚当官。”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该养殖场养了四五十头牛,每天的牛粪臭味熏天,冲洗牛只的废水随山溪流走,导致溪水水体发黑、发臭,严重影响溪边生态,且臭味难闻。”的问题

  该养殖场养殖模式为圈养,养殖栏舍1栋,面积300平方,现存栏57头,其中28头母牛,27头中牛和牛仔,2头公牛,为专业户养殖场。由于该养殖场的终端消纳池没有硬底化,现场发现场内有轻微臭味,排污设施不完善,确实存在少量污水渗漏至旁边溪流的情况,但不存在市民反映的冲洗牛只废水随山溪流走,且现场溪水水体不存在发黑、发臭现象。

  “该养殖场养了四五十头牛,每天的牛粪臭味熏天,冲洗牛只的废水随山溪流走,导致溪水水体发黑、发臭,严重影响溪边生态,且臭味难闻。”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养殖场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于9月11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清环英限改字[2021]47号),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向环境排放养殖废水,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沼液收集池的硬底化、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对该养殖场沼液池和新开迳溪流两处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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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D2GD202109090007

反映栏步村委会把石英山租给别人开采石英沙,没有任何覆盖,有水土流失现象,同时导致1000多亩土地(农保体)被毁,水源重金属超标,村民没有自来水饮用。希望不要再开采石英山。

清远市英德市

生态,水

(一)关于“开采石英沙,没有任何覆盖”的问题

经核实,2021年7月13日,针对炜安泰公司矿山治理复绿不达标及扬尘隐患治理措施不足的问题,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对炜安泰公司下达《关于责令英德市炜安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停产整治的通知》,责令炜安泰公司矿山立即停止采矿生产,对矿区周边区域治理复绿、对矿区扬尘隐患进行整治,针对矿山凿岩、爆破、铲装、加工及运输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扬尘污染进行规范达标治理。目前该矿山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正在开展治理复绿和防尘降尘工作。

2021年9月10日至11日现场检查时,炜安泰公司已完成大部分整改,剩余西南部坡面正在盖网,路边边坡部分地段正在植树复绿。

(二)关于“有水土流失现象”的问题

经核实,2012年12月29日,英德市水利局审批通过广东省英德市英城廊步架桥山陶瓷用石英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2019年9月11日,炜安泰公司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英德市水利局报备。

2021年9月10日至11日现场检查时,炜安泰公司的水土保持设施截水沟、排水沟、砌石及临时挡土墙、沉砂池和综合护坡按要求设置和建设,水保功能基本能正常运作,泄入矿区下游水系的泥沙较少,暂时矿区水土流失强度在可控范围,对下游影响较小。

(三)关于“导致1000多亩土地(农保体)被毁”的问题

经核实,2014年廊步村因强降雨发生山洪(“5·22”特大洪灾),导致廊步村共计1210亩农田被淹,有部分石英砂流向农田。事件发生后,英城街道办会同廊步村委积极协调炜安泰公司对受影响农田的农户进行了补偿,同时清理了流进农田的石英砂,指导农户及时复工复产。

2021年9月10日至11日现场检查时,对受2014年“5·22”特大洪灾影响的农田现场核查,发现农田设施正常运作、无损毁,水稻和其他农作物长势正常,无明显弃耕丢荒现象。经英德市农业农村局、英城街道办初步排查,暂未发现“导致1000多亩土地(农保体)被毁”的现象。

(四)关于“水源重金属超标,村民没有自来水饮用”的问题

经核实,廊步村村民用水主要是引用山坑水,所引用的山坑水不在开采区范围内(引用的山坑水水源地位于坜石坑范围内炜安泰矿区的东侧300米),矿山雨水流经路线与饮用水源为东西方向,没有交集。2015年至2020年,英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英城街道廊步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水质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达标,未发现村民饮用水重金属超标;2021年9月10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廊步村饮用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现场检查时,廊步村供水水压正常。同时,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对露天采区第四级沉砂池出水口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砷、镉、六价铬、铅、汞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由于炜安泰公司采矿许可证许可的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已枯竭,且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将不予延续,并依法进行闭坑注销。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炜安泰公司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治理复绿和防尘降尘等相关措施。

三是加强巡查排查,进一步深入排查炜安泰公司周边农田,若发现农田被毁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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