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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20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1-09-22 09:21: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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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8

X2GD202109150190

清远市英德市英城镇廊步村委会村民投诉村委会,1.2012年,村委会把坜石坑的土地出租给别人开采石英砂,造成水土流失,一千多亩良田无法耕种;2.村委会把黄沙洞水库承包给人养鸭,严重污染水源,导致饮用水源受到影响。

清远英德市

生态,水

1.经核实,坜石坑一带2003年至今有3个石英砂开采点,廊步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采矿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新澳公司开采点:2007年,廊步村委会与韶关市明云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同意明云公司在坜石坑巅佬窑坑开采石英砂。经转手,最终将开采协议转让给新澳公司。当前,新澳公司因采矿许可证到期,于2017年停工停产至今。

(2)荣峰公司开采点:2003年,廊步村委会与荣峰公司法人代表签订协议,同意其在杜坪鬼岩坜野猪半角坑尾肥地龙一带开采石英砂。2014年,荣峰公司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工停产至今。2020年10月29日,荣峰公司法人代表提出合同续期申请。2021年2月25日,廊步村小组长、村民代表签名同意与荣峰公司续签合同;2021年3月15日,廊步村委会组织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议,会上一致同意续签合同,并于当日签订《关于续期开采杜坪鬼岩坜野猪半角坑尾肥地龙石英砂协议》,协议续期年限为17年(2024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

(3)炜安泰公司开采点:2007年,廊步村委会与廊步村村民黄某签订协议,同意其在桃子坑、云顶督、架桥坜一带开采石英砂。期间,黄某将开采协议转让给炜安泰公司。当前,炜安泰公司正停业整顿,开展治理复绿和防尘降尘工作。

2.经核实,2014年廊步村因强降雨发生山洪(“5·22”特大洪灾),导致廊步村共计1210亩农田被淹,有部分石英砂流向农田。事件发生后,英城街道办已进行了处置。2021年9月10日、11日现场检查时,对受2014年“5·22”特大洪灾影响的农田现场核查,发现农田设施正常运作、无损毁,水稻和其他农作物长势正常,无明显弃耕丢荒现象。经英德市农业农村局、英城街道办初步排查,暂未发现当前存在“一千多亩良田无法耕种”的现象。

3.2021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黄洞水库未见有养殖鸭只,未见有养殖鸭舍。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对黄洞水库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检测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水田作物”类别标准。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巡查排查,加强对黄洞水库的日常巡查;进一步深入排查廊步村委会坜石坑采矿企业周边农田情况,若发现农田被毁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相关采矿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和治理复绿等相关措施。

三是加强村两委建设,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并做好公示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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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X2GD202109150161

曾反映养牛场废气废水问题。没有处理成效。再次反映养牛场恶臭气味,牛粪牛尿等还是排入河流,希望该养牛场拆迁。

清远英德市

大气,水

1.经核实,该养牛场正在按照9月11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下达的《限期改正通知书》中的要求进行整改。一是不定时对养牛场地面进行日常清洁;二是于9月16日将废水收集池沉淀后的废水抽至附近山林进行消纳;三是购置黑膜准备用于收集池覆膜;四是对废水收集池进行防渗改造,将收集池渗漏部位进行封堵。

2.经核实,养牛场的牛粪经收集后堆放在已硬底化的干粪区,并用帆布覆盖,牛粪交给种植户作有机肥使用,实现资源再利用化,场内散发轻微臭味,距离养牛场400米左右的X367公路北边沿路有一条用于灌溉的小溪,当地村民称为新开迳溪,现场未见养牛场养殖废水排入新开迳溪;9月11日现场检查时,养殖废水有轻微渗漏外排。

根据9月11日检测结果显示,该养殖场废水收集池废水(废水收集池渗漏部位水量小不符合采样要求)氨氮、化学需氧量均超标,已立案调查;新开迳溪所检测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水田作物”类别标准。2021年9月20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场周边空气环境进行臭气检测,结果待出具。

部分属实

一是对养牛场废水渗漏外排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将加大对该养殖场日常监管频次,督促该养殖场落实相关整改工作,杜绝废水渗漏外排。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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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X2GD202109150114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下属加油站(回澜油站),在2018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过来的时候,被当地政府一刀切要求搬迁整改,但是到现在还不能复工复产,3年政府都没有为加油站重新建设选址,希望可以解决好搬迁问题。

清远市清新区

其他污染

1.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207督察组在清远市北江芒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现场检查时发现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的油罐区位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新区政府收到交办问题后立行立改,于2018年6月4日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饮用水水源地督查交办明亮油站问题整改方案》,整改目标确定为将明亮油站罐区移出芒洲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并完成双层油罐改造。清新区有关领导对该加油站整治现场调研时,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提出愿意整体搬迁,希望清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其完善有关搬迁的用地手续等相关手续。2018年6月14日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机。

2.2018年6月14日,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回澜油站)自行整体拆除完成,并希望将加油站从原址迁建。2018年以来,清新区有关职能部门多次配合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开展加油站搬迁工作,但因土地合法性手续办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仍未落实搬迁复产。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清新区包案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拟迁建用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梳理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整改搬迁历程、加油站迁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两次约见信访人的沟通情况进一步研究处置方案。

下一步将根据加油站规划布点要求,研究确定可建设加油站的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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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X2GD202109150088

投诉连城矿产有限公司新圳工业园连城石粉厂,恶意占用耕地,产生粉尘、噪音污染,污染水源,村民多方投诉,龙坪镇政府要求其搬迁,但是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希望督察组严查其污染环境的情况。

清远连州市

水,大气,噪音

2018年,连诚矿产公司曾非法占用耕地临时堆场被原连州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8年4月,原连州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实已完成改正。

连诚矿产公司已建设车辆出入冲洗平台,原料堆场已硬底化并采取围挡、覆盖措施,建有喷淋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企业鄂式破碎机(一破)靠近居民楼一侧设置有隔音棉墙,二破环节基本密闭,车间内输送带密闭,生产设备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目前连诚矿产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以来,连州市环境监测站共对连诚矿业公司的粉尘、噪声开展了7次监测,其中噪声、粉尘各超标1次,经责令限期整改后,相关监测指标正常。

2021年7月1日连州市安委办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包括连诚矿业在内)责令暂时停止生产,目前各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完全整治到位,仍处于停业整顿阶段,暂未发现龙坪镇政府要求连诚矿产公司搬迁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6日,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连诚矿业公司有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2021年9月17日,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706地质队、乡村人家、牛头山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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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X2GD202109150086

佛冈中意置业有限公司在丰联村潖江河雷水段河边的山头开发,砍伐树木,开挖山体,导致泥土随雨水流落到潖江河、农田道路等,造成饮用水源、灌溉水源渠道被毁,农田无法耕种,出行困难,河床上涨等问题

清远市佛冈县

生态,水,土壤

 位于“河边的山头”的开发项目为时代黄花湖花园项目,由佛冈中意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时代黄花湖花园项目土地周边排水坑护坡破损,泥土经雨水冲刷流入农田,被覆盖农田面积约1.8亩;项目周边没有饮用水源,道路路面未有进行硬底化,项目未开发前该段道路已存在汛期时黄泥水堆积的现象,项目开发后影响堆积现象有所加深,现场核实时,该段道路路面平坦,行人和车辆能够顺利通行。

该河段下游1200米处汤塘水电站拦河坝长年蓄水,下游河床无裸露,2021年佛冈县水利局未收到关于该段河床水位上涨的投诉,暂未发现有“河床上涨”问题。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6日,佛冈县汤塘镇政府向中意置业公司发出《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按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影响;   2021年9月18日,中意置业公司已开展农田清淤、修截水沟、覆盖绿网等工作,恢复潖江河雷水段及周边农田原貌,目前已清理1.8亩农田上的淤泥,修截水沟、覆盖绿网仍在推进中。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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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D2GD202109150019

旧窑厂那边盖了一个养鹅厂,刚好在河边,养了好几年,养殖恶臭影响生活,同时河水污染。

清远市清新区

水,大气

1.经核实,该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2021年9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现存栏量鹅只约2400羽、存栏量鸡只约40羽。根据广东省畜禽养殖备案标准,该养殖场存栏数达到专业户标准(专业户标准是鹅年出栏1000-4999只或存栏500-2499只,),但该养殖场未办理专业户相关登记手续。经养殖户自述以及山心村委会干部复核,该养殖户在该处进行肉鹅养殖约12年。

经核查,该养殖场的养殖栏舍以及居住泥砖屋均建在山心排坑岸边,养殖户擅自在山心排坑山心段设置了三个围网,与岸边区域共同围蔽成养殖空间,检查时有鹅只在该河段的围网区域中活动,存在阻碍行洪的风险。该养殖场直接在山心排坑中饲养水禽,养殖废物未采取“干清粪+废水治理”的模式进行处理,养殖场旁的山心排坑水体可见轻微浑浊。2021年9月16日,清新区组织对养殖场内养殖水、山心排坑养殖场上游、山心排坑养殖场下游水体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山心排坑养殖场上游水质为Ⅰ类水,山心排坑养殖场下游为Ⅱ类水,均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山心排坑养殖场养殖水为Ⅲ类水,养殖水排入山心排坑后,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山心排坑水质当前能达到水质保护目标Ⅲ类标准。

2.经核实,该养殖场周边山体环绕,附近有3个自然村,分别为下乌村、山四村、大竹坝村,户籍人口约420人,常住人口约57人;该养殖场距离下乌村、山四村约1公里,距离大竹坝村约3公里。2021年9月16日、17日,清新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走访了下乌村、山四村及大竹坝村,群众表示平时在村内基本闻不到养殖场散发出的气味;但工作人员在开车途经该养殖场路段时能闻到养殖场的臭味。

部分属实

该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养殖场未办理专业户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依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清理整顿规范生猪养殖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他鸡、鸭、鹅、牛、羊等畜禽养殖场参照执行),清新区有关部门现场责令该养殖场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空栏、关停,自行拆除河道内的三条围网,并对养殖场内粪便等废弃物进行清理。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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