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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清远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三十二批)

时间:2021-09-28 14:58:2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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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2批信访件10件(来电2件、来信8件),其中清城区5件、清新区2件、佛冈县2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及土壤污染类2件;涉及大气污染类2件;涉及生态污染类2件;涉及水污染类2件;同时涉及大气、噪音污染类1件;综合类(涉多个污染类型)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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