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专题专栏 > 往期专题(已归档)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广东 > 边督边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清远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三十三批)

时间:2021-09-30 14:56: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9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信访件5件(来电0件、来信5件),其中清城区1件、清新区1件、英德市1件、连州市1件、阳山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及土壤污染类2件;涉及大气污染类1件;涉及水污染类1件;同时涉及土壤、水污染类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