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信访件5件(来电0件、来信5件),其中清城区1件、清新区1件、英德市1件、连州市1件、阳山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及土壤污染类2件;涉及大气污染类1件;涉及水污染类1件;同时涉及土壤、水污染类1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县和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