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进清远 > 关注三农 > 名特优新农产品

连山大米

时间:2015-06-14 18:01:5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字体:

09-24-56-12-1


      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55号公告,批准对“连山大米”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连山大米”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首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也是清远市第1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1999年我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原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以来,清远市地理标志产品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目前在全省地级市数量居首。
      “连山大米”有600多年的种植生产加工历史,因其凭借连山县内独特的气候、地质条件和优良品质的品种,使其品质优良。更因其米粒饱满、色泽晶莹玉白通透,煮出来的饭富有光泽、柔而不粘,冷却不硬不回生等而著称。近年来,“连山大米”产品品牌分别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成果奖、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银奖、第三届中国华南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金奖等奖项,产品远销到珠江三角洲等地。此次“连山大米”成功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必将进一步提升连山大米的品质声誉,对于发展连山大米产业,发掘连山大米的历史文化内涵,提升连山县特色产品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及产业结构调整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