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
资金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的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8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第一批)入库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及条件详见各附件要求。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
二、报送书面材料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直属单位以出具申报函形式报送。各项目申报主体的书面材料按预通知规定的格式装订,一式五份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局各项目负责科室(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各项目负责科室(单位)负责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并填报《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入库汇总表》,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计划财务科。
三、各项目负责科室(单位)及联系人
1.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联系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高腾,联系电话:3370339。
2.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刘敏强,联系电话:3922319。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33612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