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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18:32:4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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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

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局(经促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项目申报

    (一)上报文件须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局(经促局)联合上报。不同项目类型应使用对应的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包含自筹资金承诺函)齐全,填写《投资需求申请表(样表)》和《绩效目标表(样表)》(见附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局(经促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各单位可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发展改革局。报送文件的正文部分必须重点说明:符合本地或单位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并在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明确承诺“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不存在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申报和PPP模式建设的项目等限制条件。

(二)项目必须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逐级开展项目储备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02024:00。申请储备入库项目须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

二、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10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联文)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报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材料寄送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706室,黄健,电话:3361220)。

三、批复文件备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116日前将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直接投资项目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高标准农田项目直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投资补助项目应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应达到相应的深度规定要求。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107


  (联系人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黄健,3361220;市发展改革局 曾梓豪,38667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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