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
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粤农农函〔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2024年3月25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至3月18日18:00。
二、评审时间
2024年6月底完成评审。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 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级农业农村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并经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相应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乡村工匠职称申报流程图见附件)。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专业及所从事工作,对照我省职称 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 人才管理系统(http://yzb.joinken.cn/xcgj)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理
请申报人报属地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相关材料受理点:
(1)清远市农业企业家协会(负责生产应用、经营管理、民间建筑3个专业),联系电话:0763-3151018、1990282****;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24号清远客厅1号楼3楼A区。
(2)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烹饪、家政2个专业),联系电话:0763-3382510;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3号清远国资办公楼11楼1112室。
(3)清远市文化馆(负责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5个专业),联系电话:0763-3375411;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清远市文化馆五楼非遗部。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和地址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号)要求执行。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号)
2.清远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