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期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清远市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专项行动
推进动物防疫法制化规范化
依法办理生猪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生产安全意义重大,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1-3月,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颁证1501家,整体颁证率由1月份的13%提高到91%,在全省位于前列。除禁限养区、整改未达标、空栏等养殖场未发证外,基本已做到应颁尽颁。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
召开全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专项行动调度电视电话会议,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作为第一季度兽医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全力攻坚。英德市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并组建4个专项审查小组。各地按照“实事求是、应颁尽颁、应改尽改”的工作原则,聚焦辖区内尚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所有生猪养殖场(小区),逐场摸排、分类施策。经过摸排,畜牧直联直报系统全市规模场共1846家,其中符合发证条件的1501家,空栏停养187家,禁限养区61家,需要整改97家。
二、摸清底数,实施挂图作战
督促各县(市、区)厘清任务清单,细化任务要求,分类建立台账,形成“一张图”“一张表”,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账的方式,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如,英德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效率。针对养殖户均是大公司的合作养殖户这种类型,召集温氏、正邦、海大、天农、金永、双胞胎等养猪合作企业进行座谈,要求各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和管理责任,从技术支撑方面协助养殖户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网格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利用市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功能,将生猪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督促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更新完善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的注明原因(如正在整改等);对已拆除关闭或养殖栏舍已损坏不再具备养殖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及时注销相关信息。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者确实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列入重点风险管控名单,加强日常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其抵御动物疫病风险能力。
四、加强引导,规范制度落实
加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对所有生猪养殖场(小区)发放动物防疫责任义务告知书,使其了解法定责任,自觉履行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接受监督等义务。重点做好历史遗留、尚未办证老生猪养殖场(小区)引导工作,指导其抓紧升级完善自身动物防疫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主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新建、改扩建的生猪养殖场(小区)主动靠前指导,督促其在设计选址时必须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要求,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顺利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倒排工期,加强督促督办
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市农业农村局采取每半月调度、督促提醒、现场检查、按月总结等方式进行督查,根据每月进展情况进行排序和通报。(市农业农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