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进清远 > 关注三农 > 三农资讯

清远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

时间:2023-03-14 10:39:14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字体:

根据清远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31日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聂公佐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殷昭举在听取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副市长苏锦丹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灿阳同志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李伯伦同志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伯伦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聂公佐对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增强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等大事要事,推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干部积极向上,局党组要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度、亲而有为。三要强化统筹,以坚定坚决态度推进巡察整改,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全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重点突出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职责督促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抓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工程项目、严格资金管理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的整改,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苏锦丹指出,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巡察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狠抓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提高乡村振兴工作实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牵头部门,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善用巡察成果,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促进工作、树立导向,正本清源、凝心聚魂,不断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胡灿阳指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18年以来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研究部署、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欠缺,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对县(市、区)监管指导不够;资金预算编制不精准,项目评审把关不严,项目推进不力,资产管理不善,资金效益不佳;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采购行为不规范,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胡灿阳提出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放在首位,不断提高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水平。二是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三是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农业农村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四是坚持不断提升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水平,全面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保障基础。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李伯伦表示,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好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强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强化建章立制,长效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在编人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