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清远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排名前三位的为清新区、清城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表1 2023年1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备注:1.各县市区统计站点及排名规则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方案》进行统计。2. 红色字体为超标项目(参照国家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国考断面达标情况:2023年1月,我市7个国考断面均满足国家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要求。
省考断面达标情况:2023年1月,我市22个省考断面除黄坎桥外,其余21个断面均满足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要求。
2023年1月水质情况见表2,2023年1月清远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见表3。
表2 2023年1月清远市水环境质量状况
备注:1.七星岗、石角、北江石尾、连江西牛、大站、潖江口、飞水桥采用采测分离数据(采测分离未测项目采用自测数据),数据源于省环境监测中心共享,供参考(1月飞水桥、潖江口无数据,暂用自测数据评价)。三青大桥、黄坎桥采用下游(佛山)数据,本文中佛山市的监测情况来源于佛山市发来的电子版,供参考。其余断面采用清远常规自测数据。2.清远水利枢纽水库、长湖水库、白石窑水库参照河流水质标准评价。
表3 2023年1月清远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
备注:1.综合指数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清环〔2019〕39号)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统计和修约方法参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试行)》(总站水字〔2018〕87号)。
2. 七星岗、石角、石尾、西牛、大站、飞水桥、潖江口采用采测分离数据;三青大桥、黄坎桥采用下游(佛山)数据,供参考;其余断面采用我市自测数据。本月采测分离七星岗、石角、石尾、西牛、大站仅有水温、电导率、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浊度等项目监测数据,飞水桥、潖江口无监测数据,计算水质指数仅采用现有数据进行计算,由于监测项目不全,结果与往年同期相比会有较大差异,不代表国家和省评价结果。
3. 水质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