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排瑶婚俗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代表性项目。排瑶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限制血缘婚,同房姓宗族之间不准通婚,即使是异姓,舅姑姨表之间也不能结合,一定要过3代之后才能通婚。实行从夫居,从父姓的制度,即使过继的儿子或入赘的女婿也要改从父姓。排瑶家庭,丈夫是家长,主持经济收支和社交活动,但不专权,有事多与妻子商量,男女基本平等,夫妻也较为和睦,能同甘共苦,因此离婚现象很少;一些夫妻,因感情不和,并经亲友和瑶老劝说无效,也有离婚的。过去,如果离婚,手续十分简单:带一竹筒酒来到寨路上,由各自找来本家的叔伯兄弟和瑶老作证,背对背喝完酒,瑶老将竹简砍开两片,夫妻各持一片背道而别,便算是离婚生效。离婚再嫁不受歧视,但再嫁时婚礼比闺女出嫁稍微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婚离婚都自觉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但其独特的婚恋风俗仍然保留着。
八排瑶婚俗一般经过求婚、订婚、认亲、择日、炒黄豆待客、送嫁、迎亲、婚宴、识亲、回门10个过程。其中,婚礼当天经历送嫁、迎亲、婚宴、识亲4个过程。
求婚:排瑶男女求婚,有两种方式:一是父母包办,“订小亲”,俗称童婚;另是自由恋爱,俗称“讴莎腰”。送嫁、迎亲、婚宴、识亲是在举行婚礼当天进行。
“订小亲”即男孩子长到3-4岁后,父母就为他们物色相当年龄的女孩子,通过叔伯等亲戚做媒,到女方家求婚。女方如同意,收下男家送来的鸡、猪肉、酒等礼物,算订正婚约。孩子长大后,任何一方身体有缺陷或劳动、人品不好,都可以提出解除婚约,此形式多见于南岗、三排、油岭一带,其它排多是13-14岁才订婚约。如今,小孩订婚已是极少数现象。
“讴莎腰”是瑶语,“讴”意为唱,“莎腰”指未婚姑娘,意思是以唱歌向姑娘求婚。“讴莎腰”充满浪漫色彩,姑娘一般在15-16岁就准备“嫁妆柴”,勤劳姑娘有几堆整齐的“嫁妆柴”,并在家门准备很多火把柴。男青年看中某姑娘后,利用晚上空余时间到该姑娘卧室窗前,把自己的家门、身世,以及对姑娘的爱意,通过唱歌向姑娘倾述。姑娘如无意,会丢出一把火把柴,意思请到别家姑娘那里唱,男青年会知趣走开;如果姑娘对求婚者有好感,便会在屋内与其对唱、谈情、递茶、互传递信物。也有的姑娘虽对求婚者无意,也以歌应对,劝其另觅芳草。此外,“讴莎腰”也可在白天外出劳动或“耍歌堂”等节日活动时进行。“讴莎腰”习俗由来已久,清代《八排风土记》中载:“少年男女唱歌三坳,共歌男炫以富,女夸其巧。相悦订婚,宿于荒野。”
订婚:经过“讴莎腰”,双方如情投意合,便互送信物。姑娘送小伙子的订情信物必须是自己绣的花挂袋或腰带,小伙子回送姑娘耳环、银簪、手镯等饰物。然后,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一般情况下,父母都会尊重女儿的选择。订婚之日,男方要准备肉、酒、油豆腐、鸡等礼物,由媒人送往女家,摆设酒席,宴请舅父叔伯等内亲。
认亲:订婚之后,男家人就请“先生公”(宗教活动的主持人)择定认亲的日子,再由媒人转告女家,征得女家同意后,男家便送去白银三两六钱(现为人民币66元)、猪肉19斤、米酒19斤、油豆腐9斤等物,做认亲礼物。火烧、大掌、军寮等瑶排以前还要举行第二次送聘,俗称“送盐包钱”,过去送两包食盐属上上品——用黑布袋装2包约12市两的食盐,加上2包茶叶、煤油若干、灯芯4条、白银七两二钱(现为人民币120元),以及鸡2只、猪肉、油豆腐、米酒19斤,由媒人送往女家。当天,男女双方均在家中宴请亲朋好友,称“喝盐包钱酒”。从此,婚事不得反悔,否则,反悔一方要赔偿所有费用。
择日:由男方请先生公查看瑶经(择日书)同男女双方的生辰是否相符后决定。一般选在农历十月十六到腊月二十八这段时间,如果碰到八排瑶族最隆重的以祭祀、历史和文化传承、娱乐为主要内容的耍歌堂节庆活动,可提前到农历十月十六前,让新娘参加耍歌堂认祖归宗仪式。择定日子后,由媒人告知女方,女方父母又告知近亲好友。待嫁姑娘则在家绣花衣、花裙、花头帕等嫁妆,此外还准备脸盆一个、澡盆一个、水桶一担、新被子一套,锄头、镰刀、柴刀等劳动工具各一件,簸箕或箩筐一担。富有人家还有田地、山林相送。后来,除了上述嫁妆外,视娘家财力,购置衣柜、家电等用品相送。男家则准备设宴请客的用具和食品。
炒黄豆待客:这是排瑶婚礼中最具特色的习俗,在不少瑶排流行。过去,排瑶是在深山密林或半山腰上居住,交通十分不便,生活十分贫穷,物质条件相当落后,只能靠用自己种植的黄豆炒熟,用代替糖果、小食等款待宾客。在姑娘出嫁的前一天晚上,准新郎由伴郎陪同,在舅父的带领下,携带鸡、猪肉、米酒、油豆腐等礼品到准新娘家。当晚,准新娘邀请几个相好的姐妹作伴,并亲手炒黄豆、泡浓茶款待准新郎和伴郎。吃过准新娘的炒黄豆后,准新郎和伴郎便立即离开。准新娘则与相好的姐妹和过去对过歌、谈过情的男朋友,一边吃炒黄豆,一边唱分离歌,直到天亮。
也有的瑶排,男方在这天宴请准新娘父母和不送嫁的女方亲戚。同时,两亲家对歌,男家感谢女家养大姑娘以结成亲家;女家则谦逊回应说女儿年轻不懂事,请亲家爱护帮助女儿适应新生活,最后一起恭祝新人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送嫁:姑娘出嫁的当天上午,女家请“先生公”在神龛前念经,祷告祖先今日嫁女,祈求祖先保佑平安。然后,由婶婶和嫂子为新娘梳好最后一次姑娘妆,戴上绚丽头饰,倒穿鞋(意为虽然出嫁了,但心仍向着娘家),与父母哭别上路。新娘身着自己刺绣的花衣花裙,拿上“先生公”备好、伞内贴有避邪符的纸伞,由新郎的舅舅领着出门。送嫁队由媒人带路,媒人用12节长的竹担挑着一只小雄鸡(俗称带路鸡),女家送嫁的亲戚(最少16人,多则几十人)和男家迎亲的亲属,挑着嫁妆跟在后面,浩浩荡荡前行。途中每逢过桥过河,新娘和送嫁队伍伍乘机刁难迎亲队伍,站在桥头或河边不走,以此逗乐。
迎亲:送嫁队伍到达新郎家的村口时,新郎家派出歌手抬着酒拦住路口,与女家歌手对歌,哪方唱不上或对错了要罚一碗酒,几番轮回后,送嫁队伍才进入山寨。到了男家门口,此时,男家燃放鞭炮,“先生公”举行仪式,为新娘驱邪,祷告祖先今日添丁,保佑新娘吉祥平安。新娘入新郎家门前,先洗把脸,才能进入厅堂右角站着。
婚宴:过去是以玉米、猪肉、豆腐为主,生活改善后来增鸡、鸭、鱼、牛肉等,每台12碗,有的婚宴长达3天。婚宴期间,新郎新娘不得同房,分别由伴郎、伴娘陪睡;没有闹洞房的习俗。
识亲:婚宴开始时,新娘梳上妇人妆,被带到神龛前,给祖先敬香,然后由新郎母亲或大嫂带着,端着洗脸水,与主桌的长辈亲人认识,男性亲人给红包见面礼,女性亲人则给红包或给绣花绒线。
回门:婚后第三朝,新郎带着鸡、肉、酒等礼品,陪同新娘一起回娘家,俗称回面。到娘家后,夫妇一起祭拜娘家祖先,向新娘父母行拜礼。即日返回,至此开始同居,过正常的夫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