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走进清远 > 了解清远 > 历史文化 > 清远史志

连南瑶族自治县的由来

时间:2013-07-31 04:01:21 来源:清远市史志办公室 访问量: -
【字体:

     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置抚瑶把总。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设理瑶同知,雍正七年(1729年)改理瑶同知为理瑶军民直隶同知。民国元年(1912年)设瑶务处。民国16年,从连山、连县、阳山3县划出瑶族聚居区,置连阳化瑶局(局址设在连县县府内),民国24年改为连阳安化管理局。民国28年(1939年),局址迁往连县三江城。民国35年(1946年),撤连阳安化管理局,置连南县,县府驻三江城,统辖连阳瑶境。连南之名始闻于世。1953年1月与连山县合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6月,改称连南瑶族自治县。1958年11月,与连山、阳山、连县合并为连阳各族自治县。1961年10月,重新恢复连南瑶族自治县建制至今。2011年,连南瑶族自治县下辖7个镇。

     得名缘由。处连县之南,故名。民国24年(1935年),酝酿撤局改县,时任连县县长曾粤珍拟“连南”、“安化”二县名。“连南”名称首次被提出。连阳瑶境新县设置方案上呈省民政厅审议时,最初以寨岗为县治,县境涉及连县、连山、阳山,于新治“寨岗”与旧治“三江”中各取一字,新县命名为“寨江县”。省民政厅认为“寨江”欠雅驯,有悖“安化”之旨。后由于抗日爆发,此方案搁置。民国35年,裁撤安化局,置连南县。 连南县名得以确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