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市区共有58间厕所。其中,由清城区环卫所负责管理的27间,由清城区园林所负责管理的31间。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环卫所负责管理的厕所,主要在居民住宅区或街道,园林所负责管理的公厕主要在各类公园、文化广场辖区。正在建造的各体育公园的厕所,则暂未定由哪一部门负责。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清远市创卫办要求市政管理部门在2015年12月底前,对现有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共20间;在2016年3月底前新增二类公厕40间。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区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清远市创卫办要求市政管理部门在2015年12月底前,对现有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共20间;在2016年3月底前新增二类公厕40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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