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共服务 > 公用事业

清远市图书馆关于全面启用免押金借阅服务的公告

时间:2017-01-19 01:19:25 来源:市图书馆 访问量: -
【字体:

    为进一步降低读者阅读门槛、提升借阅便捷度,完善我市公共文化体服务系,清远市图书馆自2017年1月17日全面启用免押金阅读服务。清远市民不论户籍地,均可凭“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办理读者证,无身份证的读者凭户口本、军人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护照到服务台人工办理读者证。 
  请原缴纳押金的持证读者平凭有效证件及读者证到清远市图书馆四楼服务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遗失读者证补办的读者需缴纳5元工本费) 
  退还押金的时间: 
     2017年2月7日起,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退还押金的地点:清远市图书馆四楼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