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更全面完整地收藏保护好清远地方文献资料,弘扬清远优秀历史文化,唤醒清远文化记忆,提升清远文化品位,清远市图书馆谨向社会各界诚征各类地方文献。
一、征集对象
清远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征集内容
1、清远籍(含在外地工作的)和居住在清远人士的著述、著作手稿、字画、报纸、音像资料等。上述各类文献不限于正式出版物,其它内部资料、手抄本、手稿本等都在征集范围之内。
2、各单位和个人编撰的反映我市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图书、图片或册、报纸期刊、音像资料等;宣传、介绍清远地区历史与现状的文字或音影像作品。
3、全市各级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地图、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4、清远的史志史料:包括年鉴、统计资料、地方志、部门志、村史、企业志、人物志、大事记等。
5、家谱族谱:民间流传的谱录,包括家谱、族谱、宗谱等。
6、以清远为对象的研究著作,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应用技术等方面。
7、非图书资料: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拓片、书法、绘画作品、歌册、账本、地契、反映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及管理
1、征集方式以无偿捐赠为主。
2、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将赠送的作品或文献直接交送或邮寄到清远市图书馆。
3、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致电清远市图书馆,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4、如有捐赠意向的资料为孤本,图书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5、凡自愿捐赠及征集到的文献资料,均作为清远市图书馆地方文献正式收藏,永久保存,供广大读者查阅。属于保密资料的文献,按保密规定管理、收藏。
6、所有捐赠者或单位,清远市图书馆授予《捐赠证书》以作纪念。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征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文化广场图博大楼四楼采编部
邮编:511518
联系电话:江老师0763-6889096
清远市图书馆殷切期望您贡献出宝贵的地方文献资料,您所捐赠的资料我馆将尽心珍藏,并代代相传,泽被后人。感谢您对清远地方文献保存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