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XX托育有限公司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且逾期不改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托育机构备案)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27日,英德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到英德XX托育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该公司大门见有“XX托育、XX早教”宣传牌,一楼大厅后侧墙面见张贴写有“XX早教”文字,右侧家校联系栏的教育月计划张贴有“XX托育早教中心收费标准”,保健室见有6名教师2月17日-26日的出勤记录,二楼和三楼均见有儿童在上课。该公司能出示2024年2月考勤表原件及部分幼儿的预防接种记录复印件,考勤表见写有刘某等25名儿童2024年2月19日-27日的考勤记录,预防接种记录见刘某等6名儿童年龄小于3岁。经调查,该公司能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但不能出示由英德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审批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据悉,该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因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曾被英德市卫生健康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涉嫌存在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且逾期不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机构2024年2月的考勤表、《卫生监督意见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资料为证,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审批同意,于2024年2月27日立案。
【调查与处理】
2023年7月10日,英德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到英德XX托育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该公司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023年8月25日英德XX托育有限公司向英德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关于延期整改申请报告》申请五个月整改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
2023年10月25日英德市卫生健康局发出《关于同意有关机构申请延期备案的告知函》同意英德市XX托育有限公司延期至2024年1月。
2024年2月27日,英德XX托育有限公司接受英德市卫生健康局调查,承认2024年2月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3月1日,英德市卫生健康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十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经法制审核,3月11日,英德市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十天内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未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于2024年3月11日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本案结案。
【法律分析】
(一)主体认定。该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行政处罚主体认定准确,承办案件的两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在调查过程中针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取证,程序合法。
(二)违法事实认定。该案中,英德市卫生健康局对英德市XX托育有限公司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而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后同意当事人提出延期五个月备案的申请,由于当事人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且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行为,属于逾期未改正,英德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对该公司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经执法人员教育后深刻认识到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核准不得擅自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整改,致使未出现严重后果。
(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案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英德市卫生健康局责令该公司限期10天内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和裁量运用适当,程序合法。
【典型意义】
托育机构作为承担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照顾任务的重要场所,其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托育机构依法备案是为了规范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更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托育机构经合法备案后规范运营对于保障婴幼儿健康权益至关重要。
随着国家三孩政策的放开,托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开设,托育机构未依法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层面。自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次修订后,新的人口计生法重新规范了托育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要履行的义务,对于不合规的托育机构,相关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警告、罚款、甚至责令停业关闭,这让托育机构的合规化真正从规范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二是托育机构消防验收难度大或消防基建设施改造成本高。一般而言,托育机构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需提供消防安全、场所装修符合安全需求等材料,其中,部分托育机构因为消防验收无法通过或消防改造费用高导致备案率低,这就要求对托育机构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监督指导机构整改、消除安全和卫生隐患,压实机构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筑牢托育机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