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
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意义
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广东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对广东提出了“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四方面的重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离不开职业教育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我市必须进一步提升发展职业教育。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大力办好职业院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战略部署,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展我市职业教育。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广东省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近年来,广东省已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提升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提高职业院校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做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5月,教育厅下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19〕92号),明确要求各地市制订本市行动计划或落实方案。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19年10月,随着省职教城5所公办院校招生,我市的职业教育发展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市辖区内现有各级各类职业院校28所,另有1所本科院校在建。其中有高等职业院校10所,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仅次于广州,居全省第2位;中等职业学校14所,技工院校4所(技师学院1所),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0万人,教职工7500多人。随着10月份广东省职业教育城(清远)二、三期建设工程启动,根据省教育厅第一次提供的方案,未来清远可能再进驻6-11所公办职业院校,清远作为南粤职教人才高地的优势逐渐彰显。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中等职业教育还存在“小、散、弱”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学位供给尚未达到省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要求,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还不充足,职业院校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动我市职业教育转型升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清远市成为全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试验区、粤东西北“入珠融湾”先行市,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主要特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本实施方案以“扩容、提质、强服务”为主线,结合清远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动我市职业教育转型升级。
第一,突出优势,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2018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也是本批次全国唯一试点地区,全国第一、二批仅有19个地市获批试点,广东省仅有佛山和中山两市。随后,我市制定并印发《清远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顶层设计,成立现代学徒制运行管理中心和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深入推进我市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通过构建校企协同“双主体”育人的长效机制,重点探索“中高职对接”的现代学徒培养模式,并在全市职业教育中推广应用。
第二,牢记总书记嘱托,强化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清远调研时要求,“要下功夫解决广东城乡发展二元结构问题,把短板变成“潜力板”。省委李希书记在2019年4月初到我市视察时强调,清远广大干部群众要在乡村振兴、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上创造出新时代“清远经验”。我们要落实好各项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任务,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使命。
第三,发挥省职教城比较优势,借助“广清一体化”加快“入珠融湾”。建设省职教城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粤港澳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做的重大战略举措。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做出关于坚定不移加快入珠融湾步伐,以职业教育服务大湾区的重大决策,其主要依据之一是清远具有省职教城这一“比较优势”。
三、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广东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县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提升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职〔2016〕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19〕9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办〔2015〕1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可以概况为:一个体系,两大目标,三大任务、十大举措以及三大保障。
一个体系:是指构建一个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一个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至少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培养(集团化、共同体),二是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培养,三是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两个目标:一是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全国第三批“现代学徒制”唯一试点地区的优势,积极创建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验区。二是依托职教城高校层次丰富和类别多样的优势,积极探索产教深度融合,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培养,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教育综合改革,争创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三大任务、十大举措:实施方案以“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大任务为主线,提出十条政策措施。一是以“扩容”为重点,实施三个攻坚行动。包括:实施职业教育扩容计划,加大高等教育学位供给;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教育优质发展。调整和优化中职学校和专业布局,持续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中职招生考试制度,建立职教协同培养体系。二是以“提质”为核心,实施四个重点行动。包括:建设高水平学校和专业,提升专业精准育人水平;实施职业教育“强师工程”,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推进校企深度协同育人;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构建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三是以“强服务”为目标,提高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效能。包括:强化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助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入珠融湾”建设,持续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实施职业院校强服务计划,落实各项激励政策。
三大保障:为《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能够落地实施,取得预期成效,提出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思想促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落实多方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力量。完善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会议由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业、国资委等部门要在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下,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协同推动职业教育提升发展。组建市职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涉及政府人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职业教育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探索委托市职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对市属职业院校及其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三是建立健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升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健全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全面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力争做到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注重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可依成本、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逐步建立学生实习补助制度,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要求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