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区级部门决算的通知》(清高财【2016】76号)文件精神,管委会办公室在网站公开高新区2015年行政机关部门决算信息,现将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经济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建设、开发和管理。
(三)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组织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投资者在区内的投资项目,协调解决在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办理园区内筹建企业建设、投产审批手续,做好企业工程建设服务。
(五)负责制定经济开发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六)统筹和管理经济开发区的财政工作,负责园区内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经营。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劳动保障等工作。
(八)负责监测、汇总、统计分析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远高新区单位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内设5个部门: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企业服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信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直属行政机构1个(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内设机构燕湖新城建设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独立动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 一)党工委办公室(与管委会办公室合署)。主要任务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园区内的信访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培养、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对内协调工作;督查开发区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外事、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对口联系市或清城区政法委(社工委)、公、检、法、司、组织、宣传、统战、民政、计生、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
(二)企业服务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企业扶持措施;拟订招商引资政策,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和管理招商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筹建管理机制;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协助做好园区内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负责办理筹建企业建设、投产审批手续,做好企业工程建设服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竣工企业进行投产联合验收;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以及企业进出口审批工作;负责投资强度审定、企业准入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负责园区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为企业提供劳动及社会保障、招用工等政策咨询及服务,协助企业处理劳资、工伤纠纷等。(对口联系市或清城区发改、经信、外经、环保、交通、水务、安监、住建、工商、物价、口岸等部门)
(三)科技信息局(知识产权局)。主要任务是:负责拟订开发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有关科技政策的建议;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与指导园区科技孵化器的工作;负责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园区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相关信息综合报送等工作。(对口联系市或清城区科技和信息部门)
(四)财政局。主要任务是:负责金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政管理、税收统筹工作,代表管委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口联系市或清城区财政、金融、统计、国资委、税务等部门)
人员构成情况:在职人员50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8人。
四、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清远高新区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格(1-8)。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17.80万元,本年度收入总计 9315.57万元,本年度支出总计9408.65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224.72万元。主要原因:①科学技术资金投入、②孵化器建设资金、③扶持产业资金投入。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313.46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收入9313.93万元、支出9402.67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224.72万元。主要原因:①科学技术资金投入、②孵化器建设资金、③扶持产业资金投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固定资产共计13171.06万元,2015年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36.74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5.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45万元。“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1、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2、车改后,控制公务维修、汽油费用。3、出国(境)主要是由市统一组织安排,2015年0发生额。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主要是没有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减少原因主要公务车辆改革,车辆拍卖。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79批次,11172人次,共77.4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78万元,比2014年增加27.1万元,增长8.6%。主要是办公费,培训和会议费比去年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10、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本单位共有车辆10台。通用设备571台,专用设备5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
以上是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监督。
附件:清远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格(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