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来源:清远高新区管委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11-29
高新区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经济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建设、开发和管理。
  (三)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组织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投资者在区内的投资项目,协调解决在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办理园区内筹建企业建设、投产审批手续,做好企业工程建设服务。
  (五)负责制定经济开发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六)统筹和管理经济开发区的财政工作,负责园区内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经营。
  (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规划、劳动保障等工作。
  (八)负责监测、汇总、统计分析开发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内设5个部门: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企业服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信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局,直属行政机构1个(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5013万元;支出总计501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5013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5013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合计50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科技技术支出11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


高新区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5013 一、一般公共服务 2609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 1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 1106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150
    七、医疗卫生 167
    八、节能环保 57
    九、城乡社区事务 774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141
    十八、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十九、预备费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013 本年支出合计 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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