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国资委《清远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国资[2019]48号)文件精神,清远高新区国资局依照市属国有“僵尸企业”注销(出清)指引流程,成功注销清远市龙腾工业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清远市龙腾工业开发区开发总公司诊所、清远市龙腾物资公司和清远市龙腾供销公司等四家“僵尸企业”。
一直以来,清远高新区国资局高度重视“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积极落实“僵尸企业”处置任务。针对四家“僵尸企业”三无(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评估清退风险、复杂程度和出清时间等要素基础上,清远高新区国资局最后选择采用一般注销的处置方式对四家“僵尸企业”进行市场化出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及时与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使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注销工作顺利完成,有助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清远高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区财政局
通讯员:陈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