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区党工委决定:
张东华同志任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管委会机关(企业服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张则妮同志任区科技信息局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管委会机关副主任科员职务;
钟翠萍同志任区管委会机关(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管委会机关副主任科员职务;
莫卓俊同志任区管委会机关(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陈立伟同志任区管委会机关(区科技信息局)副主任科员。
中共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