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国家高新区国有公司副总经理招聘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4-01

一、公司简介

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燕湖公司”)是清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4.1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技术咨询、高新区内土地开发及整治、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招商引资服务、投资管理及法律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通过整合资源要素,增强融资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打造统一、高效的开发建设主体,建设成为高新区实体性投融资公司。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燕湖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该岗位需兼任高新区其他国有公司的相关职务,工作地点:清远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三、应聘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基本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4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运作模式,思维活跃、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组织领导、分析决策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悉工程项目管理流程,或投融资业务相关政策法规,资本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5、具有8年以上企业管理、项目投融资或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至少4年以上中高层管理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7、曾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级以上职务者,或大中型企业担任过高层管理岗位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8、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超生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 4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kfqczjbgs@21cn.com

4、报名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并将《清远高新区大燕湖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计生证明、个人自荐材料(含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用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编人员,必须本人书面承诺正式录取后自愿辞去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按照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延长招聘公告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经营管理企业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天在清远国家高新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用人单位在候选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有关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清远国家高新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大燕湖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由高新区国资局任命,大燕湖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包含试用期)。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最高为21.6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3.6万元,绩效年薪最高8万元),此年薪包含了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基本年薪在扣除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后,按月度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七、其他

咨询电话:0763-3483660(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清远国家高新区国有公司副总经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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